安徽男子与鲁迅之子打官司 抢注"鲁迅"域名被诉——中新网
本页位置: 首页新闻中心社会新闻
    安徽男子与鲁迅之子打官司 抢注"鲁迅"域名被诉
2009年03月24日 16:36 来源:中安在线-安徽商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因为“鲁迅.cn”等中文域名被芜湖市民王枫(化名)注册,鲁迅先生的儿子周海婴于近日将王枫告上法庭,请求法院判令将该批中文域名移转至由其本人注册使用。23日,记者在芜湖见到了王枫,他表示将积极应诉。

  23日下午,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民五庭办案法官在接受记者电话采访时表示,该庭刚于23日收到王枫寄来的《管辖权异议申请书》,法院将尽快对此作出回复。该法官向记者证实,该案的原告,确是鲁迅先生之子周海婴。

  动态 “鲁迅先生的儿子要和我打官司”!

  记者辗转找到王枫。他表示,自己在3月19日突然收到了一份由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寄达的特快专递,里面有鲁迅之子周海婴起诉他侵犯计算机网络域名权纠纷案的起诉状、原告证据、诉讼须知、诉讼风险提示书、举证通知、应诉通知等文件。已近80高龄的周海婴要和自己打官司,王枫告诉记者这让他很是吃惊。 据王枫介绍,他是2004年在中国万网上成功注册的"鲁迅.cn"、"迅.cn"、"鲁迅.中国"等四个中文域名,并每年缴纳320元的域名使用费。域名申请成功后,王枫在网络上建立了网站“纪念网”,现在,网民只要在浏览器中输入“鲁迅.cn”,就能直接跳转到“纪念网”上。

  起诉 鲁迅姓名等人格利益被侵害

  在起诉状中,周海婴称,他在08年初就在互联网上发现了以“鲁迅”命名的中文域名。周海婴认为,鲁迅是中国伟大的文学家、思想家、革命家和教育家,被国人誉为“民族魂”,中华民族精神的象征,鲁迅及鲁迅精神均极具象征意义,在社会公众中具有极深远的影响力。

  王枫的行为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且严重侵害了鲁迅的姓名等人格利益,对其造成了极大的精神损害,并在社会上造成了恶劣影响。周海婴在诉讼书中提出两点诉讼请求:其一、依法判令被告立即停止使用“鲁迅.cn”及“鲁迅.中国”和对应繁体域名的侵权行为;其二、依法判令上述域名移转由原告注册使用。

  应诉 已递交《管辖权异议申请书》

  对于周海婴在起诉状中提到的王枫“严重侵害了鲁迅先生的姓名等人格利益”,王枫显得很无奈。他告诉记者,按照国际通行法则,域名注册是“先注先得”。而且自从成功注册了“鲁迅.cn”域名后,他并没有使用该域名进行炒作或者商业运作,而该域名所转向的“纪念网”,也只是一个以怀念逝去亲人为主题的公益性网站,网站上还开设有“鲁迅网上纪念馆”栏目,详细介绍了鲁迅先生的生平、年表等。

  王枫告诉记者,他对打这场官司并不畏惧,他已在多家网站发出了寻求法律援助的帖子,并已经和相关律师事务所联系,积极准备应诉。因他本人的住所地位于芜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计算机网络域名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第一款之规定,计算机网络域名民事纠纷案件应由侵权行为地或被告住所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规定,他已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EMS递交了《管辖权异议申请书》,申请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将该案件移送至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管辖。(朱礼文)

【编辑:朱博
    ----- 社会新闻精选 -----
商讯 >>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视频图片2010}
关于我们】-About us 】- 联系我们】-广告服务】-供稿服务】-【法律声明】-【招聘信息】-【网站地图】-【留言反馈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