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女相识一月“闪婚” 性格不合一月后再“闪离”——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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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男女相识一月“闪婚” 性格不合一月后再“闪离”
2009年04月10日 17:41 来源:天山网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一对青年男女在酒吧认识不到一个月就结婚了,可结婚才一个月,两人就发生争执,闹起了离婚。近日,兵团五家渠垦区人民法院调解了这起“闪婚”案。

  去年10月3日,家在阿勒泰的李康(化名)趁国庆大假来乌市玩。在乌市一酒吧内,他认识了小雪。30岁的李康长得高大英俊,20岁的小雪年轻貌美,二人都被彼此深深吸引了,陷入热恋。

  两天后,李康带着对小雪无限的爱恋,不舍地回到了阿勒泰。两个人天天或是发短信或是打电话互说着思念。十天后,应李康的邀请,小雪不顾晕车的痛苦,乘长途车来到了阿勒泰李康的家。

  小雪的到来,把李康的家人乐坏了。李康的奶奶己83岁,身患重病。看着大老远来家的漂亮的小雪,老太太喜欢得不得了,希望二人在她临终前结婚,以了她的心愿。小雪也没有多考虑,就答应了与李康的婚事。

  10月26日,小雪在未与家人商量的情形下,在阿勒泰与李康举行了婚礼。没多久,李康的奶奶去世了。在阿勒泰呆了一段时间后,小雪决定回到乌市把自己结婚的消息告诉家人。

  11月初,小雪回到了父母身边。得知小雪在阿勒泰完婚的消息后,家人和朋友都很不理解小雪的草率做法。冷静下来的小雪也感到自己的婚姻有些草率。随后,她渐渐发现自己与李康的性格并不合,在电话中渐渐多了一些争吵,甚至发展成了谩骂。

  11月底,李康来乌市寻找小雪,可小雪不愿意见李康,离婚成了二人都赞同的选择。

  由于财产分配问题,两人没有谈妥协议离婚。今年3月,李康将小雪起诉到法院,要求法院判决离婚。在法庭上,双方言语偏激,说着互相伤害对方的话语,李康要求小雪赔偿因寻找她而花费的交通费和失去工作的损失,而小雪却要求李康赔偿她精神损失费。

  最终,经五家渠垦区人民审理,最终调解两人解除婚姻关系。(李萍 石娟 焦颖)

【编辑:朱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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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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