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7日,记者获悉,六盘水市中院日前开庭审理一起贩毒大案,4名被告一审被判处死刑,1人被判处死缓。
据介绍,经六盘水市中院审理查明,2008年3月至4月,陈文茂、陈俊明、班国学、易光荣、周其禄、谢明、龙礼祥、王成标、张崽(另案处理)9人共谋出资贩卖毒品,先后购买了12块海洛因(每块约重350克)。随后,9人按出资额对海洛因进行分配。
5月2日,谢明、易光荣、周其禄3人在运输毒品时,被公安民警抓获。就此,警方成立“5·02”特大运输贩卖毒品案专案组,此后,办案民警辗转昆明、瑞丽、贵阳等地,将涉案人员班国学、陈俊明等14人抓获。据介绍,其中,王成标之妻李正芬得知其夫涉嫌贩卖毒品后,唆使其夫外逃,并包车将王成标送往贵阳市息烽县侄女家中藏匿。
就此,六盘水市中院一审认为,被告人陈文茂、余祖芹、陈俊明、周其禄贩卖毒品数量巨大,分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被告人谢明犯贩卖、运输毒品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被告人易光荣、班国学、王成标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无期徒刑;被告人龙礼祥、姬正林、周习康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被告人李正芬犯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2年。
据介绍,宣判后,部分被告人提出上诉。目前,此案将依法移送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
金黔在线-贵州都市报 记者 崔迪 编辑: 李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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