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岁男孩划伤36私家车 家长拒担责或遭联名起诉——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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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岁男孩划伤36私家车 家长拒担责或遭联名起诉
2009年06月15日 09:36 来源:成都晚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双建路明信花园小区内36辆私家车被人用利器划伤,遭遇集体“破相”。日前,小区物管监控录像揭开“肇事者”的神秘面纱,结果让业主们大跌眼镜——划伤汽车的“嫌疑人”竟是一位小男孩。不过,他的父母却因事情未得到警方认定,拒绝赔偿。昨日,该小区物管负责人向记者透露,将考虑寻求法律途径解决此事。

  确认肇事者:警方还需进一步调查

  事发后,业主们向桃溪路派出所报案。目前,警方已查阅了监控录像,并对受伤汽车取证。不过,由于监控录像中无法看清小男孩手中是否握有利器,警方还需进一步的调查,并没有立即认定这位小男孩就是肇事者。

  小男孩的母亲则表示,没有确凿的证据证明儿子就是肇事者,他可能仅仅是用手摸了摸汽车;如果警方查明的确是儿子所为,家长愿承担责任并赔偿。

  记者昨日在明信花园小区里看到,几辆被划伤的汽车仍停在楼下。4天过去了,一些购买过汽车划痕险的车主已获得理赔。不过,多数小区业主和物管方仍焦急地等待解决方案。业主刘女士表示,“如果肇事者无法认定,那物管公司也应该承担部分责任吧?毕竟车是在物管管辖范围内被划伤的。”

  小区主任朱先生无奈地告诉记者,连日来物管方压力巨大,目前还在等待警方对此事的处理结果。“保安平时一直都在小区内巡逻,但如果肇事者真是这位小男孩,不会太容易引起保安注意。”他还表示,如果认定结果迟迟不出,物管公司或将联合业主,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此事。

  律师意见:查“凶”未果可找物管索赔

  对此,君士达律师事务所陈志伟律师表示,目前最好等待警方结论;在认定结果公布之前,追究小男孩家长的责任是不适合的,选择法律诉讼将有风险。此外,由于物管方与车主的关系仅为占用小区道路收取停车费,并非属于保管关系,因此认定物管方或保安对此事负全责也是不公平的。如警方认定结果为无法找到毁坏人,物管公司因负有监督义务,业主可以向其进行适当的索赔。(钟茜)

【编辑:朱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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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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