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前,因琐事与刚刑满释放的亲弟弟发生口角,他慌乱间用剪刀刺死弟弟。十年之后,被外甥在狱中检举,他也因此锒铛入狱。经检察机关提起公诉,2009年6月2日,新疆兵团芳草湖法院以故意伤害罪,一审判处被告人赵忠义有期徒刑十年。
1998年10月19日,家住新湖某分场的职工赵忠义前往30户监狱接刚刑满释放的弟弟赵玉平。途中,赵玉平要抽高档烟而赵忠义没有买,二人不欢而散。两天后,赵玉平酒后来到赵忠义家中,二人为琐事发生口角,并引发斗殴,赵忠义在慌乱中顺手拿起窗台上的剪刀刺中赵玉平腹部,赵玉平经医院抢救无效后死亡。
第二天,赵忠义办理完手续后,将弟弟的尸体送往火葬场火化,此事一瞒就是十年,但他的外甥对此事早有耳闻。2008年年底,赵忠义的外甥王某在山东因涉嫌故意杀人罪被羁押。羁押期间,他将此事向警方检举。 (本报记者 李海洲 通讯员 刘学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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