嫌犯曝贩婴经历:有人专门生孩子卖 不满意可退换 ——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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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嫌犯曝贩婴经历:有人专门生孩子卖 不满意可退换
2009年06月25日 15:37 来源:长江日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6月10日,小香、李丽、吴森在K110次列车上被武铁民警抓获,由此深挖出一个多年往返云南、河北的特大贩婴团伙。目前,小香、李丽作为团伙主犯,羁押在武铁公安处看守所受审。

  昨日,记者获悉小香由被拐少女沦为人贩子内幕。

  捡到女孩卖钱踏上犯罪道路

  据小香交代,她10多岁时被拐卖到河北。2005年7月,37岁的她回了趟云南老家。期间,她在路边纸箱捡了个女婴,箱子里还有张字条。小香没上过学,不识字,就把孩子抱给别人看,纸条上说孩子只生了5天。于是小香将女婴抱回河北,以4500元卖给邯郸一妇女,这是她第一次尝到卖小孩“甜头”。

  2006年初,小香再次回云南老家,这次有了明确目的:买孩子。不久,她结识中年男子刘伟,用1500元买回一女婴,再以4000元卖给河南林县一对夫妻。从此,刘伟成为小香在云南提供孩子的上线。

  贩婴网络越织越大

  2006年4月,小香生女儿后,租住在吴林家,打麻将时认识了吴林的表妹李丽和李丽母亲王敏。

  女儿满月后,小香约上李丽、吴林,到云南玩了20多天。与李丽合伙出资,花1万多元从刘伟处买了一男婴。回涉县后,李丽找到绰号为“老娘们”的窦华,由其联系买家卖掉,小香和李丽各分1500元,窦华得好处费2000元。

  2007年春天起,小香和李丽开始长期合伙,到云南通过刘伟联系“货源”,而窦华、吴林则在涉县联系买家。每笔生意成交后,小香和李丽给她们好处费,多则2000元,少则500元。

  期间,小香的妹妹小芳也入伙参与贩婴,王敏、王霞等人也在涉县帮着找买家。一张从云南买婴、涉县卖婴的网络渐渐编成,且不断发展,目前已有20余人落网。

  小香交代,女婴多以1500元买回,1.5万元左右卖出。男孩一般以9000元买回,2万元至3万元卖出。

  对婴儿不满意可退换

  去年5月,小香去云南找到刘伟,以5600元买了个女婴,又以2.5万元买了个刚满月的男婴。带回涉县后,女婴由窦华卖了1万元。通过王敏介绍,男婴也找到买家,但在医院检查时,发现男婴脑部有问题,买家不要。

  给王敏200元好处费后,小香带上这个男婴返回云南,把小孩退了。她说,卖孩子的人家很穷,正筹钱盖房子,家里还有4个男孩。小香还说,当地有些人专门生孩子卖。

  婴儿不仅可以“退货”,还可“换货”。2007年4、5月份,小香曾买回一男婴没有人要,通过刘伟换回一对双胞胎女婴卖出。(文中人名均为化名)

【编辑:吴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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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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