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政府车队队长用职务便利"赚外快"长达11年——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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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宁波市政府车队队长用职务便利"赚外快"长达11年
2009年07月28日 21:08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中新网宁波7月28日电(见习记者 何蒋勇 通讯员 李义山 陈莹)看着大院里每天总有几辆公车闲着,浙江省宁波市政府车队的正副两名队长,就动起了歪脑筋,两人偷偷将车子租给一些公司和个人,把钱拿进车队“小金库”,再从这里面贪钱,这一干就是11年,直到去年东窗事发。近日,陈某犯贪污罪、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林某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

  据了解,昨天(27日),宁波市海曙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此案。经法庭审理查明,1997年至2008年间,陈某和林某利用担任宁波市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下属宁波市政府车队队长和副队长的职务便利,在负责该车队车辆日常调度及管理工作中,将该单位车辆出租给其它单位或个人,两人累计拿了8.3万余元。

  除此之外,车队队长陈某还另有路子“赚外快”。2001年至2008年间,他利用职务便利,在负责该车队车辆日常维修、保养及相关装修业务工作中,为宁波江东某汽车维修有限公司、宁波某软席厂提供照顾,并租车给宁波某公司,且向该公司报销个人消费发票,共计收受上述单位负责人贿赂的人民币6.9万余元。

  最后,宁波市海曙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决陈某犯贪污罪、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二万元;林某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一万元。(完)

【编辑:闻育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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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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