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无视法院通告20多次 或被定罪“藐视法庭”——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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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男子无视法院通告20多次 或被定罪“藐视法庭”
2009年09月16日 11:32 来源:大河网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商报记者 王红伟 通讯员 王海清 赵晖

  南阳男子杨春磊出国打工4年无音讯,安排其出国的劳务中心拒绝答复在哪里。杨春磊的家人状告劳务中心讨说法。法官更是“没面子”,20多次电话通知和书面限期“履行告知义务”,但劳务中心一概答复“不知道”。

  对此“儿戏法律”的行为,9月4日,南阳内乡法院法官杨红、程相鹏致函全国人大常委会,建议设立“藐视法庭罪”予以制裁,维护法律尊严。

  但有律师质疑,刑法已有“扰乱法庭秩序罪”,没必要设立“藐视法庭罪”,认为完善司法惩罚措施,对相应“藐视行为”进行罚款、拘留即可。

  缘由

  法院通知“履行告知义务”,劳务中心一概答复“不知道”

  建议设立“藐视法庭罪”,源于内乡县人民法院受理的一起案件。

  在发往全国人大常委会的信函中,程相鹏介绍了案件的来龙去脉。

  2002年2月,内乡县灌涨镇杨岗村村民杨春磊缴纳3800元,接受了南阳市外贸劳务中心为期一年的培训,并于2003年2月与南阳市外贸劳务中心签订“出国务工3年,月薪140美元”合同一份,同时经过公证处公证。

  2006年3月,合同期满,但杨春磊一直没有回家。在将近一年的时间里,杨春磊的外祖父(母亲是杨春磊唯一直系亲属,且为智障,外祖父是其母的监护人)一直向南阳市外贸劳务中心打听外孙下落,但该中心多次推诿,拒不告知。

  2007年7月,杨春磊亲属将劳务中心告到内乡县人民法院,要求该中心告知杨春磊输往国(境)外什么地区,在哪个国家务工,并告知杨春磊目前的下落和具体情况。

  但该劳务中心对此不理不睬,拒不告知杨春磊目前下落和相关情况。

  在此后的两年多里,内乡县人民法院4次开庭审理此案。截至2009年9月2日,法院20多次电话通知和书面通知劳务中心,尽快“履行告知义务”。但该劳务中心的答复只有三个字——“不知道”。

  建议

  法官致函全国人大常委会,设立“藐视法庭罪”

  法官杨红、程相鹏认为,南阳市外贸劳务中心的做法是“儿戏法律”,是对法庭威严的不尊重。9月4日,他们向全国人大常委会发去信函,建议全国人大常委会修改刑法,设立“藐视法庭罪”,制裁此类行为。

  程相鹏认为,凡是应该并且能够履行相关义务,而拒绝提供的;谩骂、侮辱法庭工作人员,或者当庭撕毁判决书的;负有举证责任的单位和个人,故意迟延提交证据或者拒不提交证据;还有,应当出庭作证的单位和个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作证;负有协助人民法院执行审判义务拒不履行义务或者拒不缴纳人民法院罚款;对法官进行言语攻击和无理纠缠且情节严重;在法庭上辱骂或者殴打司法工作人员;聚众哄闹,冲击法庭,扰乱法庭秩序,统统都应该定为“藐视法庭罪”。

  因为,这些行为都是对法律的公然挑衅,对法律的不尊重。他个人建议,“藐视法庭罪”量刑起点应该在3年以上,不适用缓刑,目的就是起到震慑作用,让违法者明白,法律不是儿戏。

  其实,早在2004年,政协委员胡旭晟,就在全国政协会上提出方案,建议设立“藐视法庭罪”。胡旭晟说,2004年6月,最高人民法院就作出了答复,表示对设立“藐视法庭罪”完全赞成,待研究成熟后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提出修改刑法的建议。

  质疑

  设立“藐视法庭罪”,法官权力是否过大

  对此,天之权律师事务所资深律师陈波提出了不同看法。他说,近年来,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相继设立了藐视法庭的罪名,而我国对这一罪名始终是空白,于是有人提出这是法制的漏洞。

  但是,刑法中早就规定了扰乱法庭秩序罪,对“聚众哄闹、冲击法庭,或者殴打司法工作人员,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除此之外,还有“拒不履行判决、裁定罪”,陈波认为,没必要设立这么多的罪名。

  陈波还提出,在西方国家,“藐视法庭罪”是个另类,只需法官认定即可定罪判刑,如果我们也设立这样的罪名,是不是法官的权力过大了?因为普通罪名,是需要经过公安机关侦查,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最后才到法院审判的。

  同时,陈波还认为,建议“判处3年以上”量刑也过重。藐视法庭罪与非罪的界限如何界定、在法律程序上如何操作等还有待进一步研究和形成共识,同时,法官队伍的自律还有待提高。

  相关链接

  英美国家法律规定,这些行为可构成藐视法庭罪:

  (一)庭审活动必须服从审判长的指挥,陈述、发问、辩论、出入审判区经审判长准许,在法庭上不得使用谩骂或者侮辱他人人格的言辞;

  (二)不准随意走动,不准鼓掌、吵闹、吸烟,进入法庭关闭通讯工具;

  (三)未经法庭许可,不准录音、录像和摄影;

  (四)旁听人员不准当庭插话发言,如对审判活动有意见,可在闭庭后向法庭书面提出;

  (五)法警对违反法庭纪律不听劝告的人,可以责令其退出法庭,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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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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