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东莞爆炸案疑犯受审 称为引起社会注意作案——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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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东莞爆炸案疑犯受审 称为引起社会注意作案
2009年09月22日 14:49 来源:羊城晚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我放炸弹就是想引起社会重视……”昨天上午,先后在东莞虎门制造三起爆炸案件并造成16人受伤的胡国威,在东莞中院受审。胡国威始终辩称爆炸动机是一次恶作剧,是希望能够引起社会关注从而追回自己被前女友骗走的钱。在附带的民事起诉中,两位受害人分别向胡国威追要经济赔偿,共计50多万元。

  胡国威涉嫌爆炸罪的这宗案件,曾一度引起市民恐慌。因此,司法部门对这起案件的审理也格外重视,不仅由东莞中院院长何碧霞亲自担任审判长、由东莞市检察院副检察长鲁罡作为公诉人出庭支持公诉,检察机关还专门请来了多位东莞市人大代表旁听此案。

  被前女友骗走近2万元

  在公诉人庭上出示了大量相关证据后,胡国威辩称,他是因为被前女友骗走了近2万元无法追回才作案的。钱被骗走后,他多次打电话给前女友,但对方不停变换地址,导致联系不上。胡国威表示,他报警后,警方却称他们管不了。而事发后,身边的同事也对自己冷嘲热讽。因此,他只好制造爆炸事故,以此引起他人重视,从而促使他人站出来为自己追钱。

  至于炸弹的来源,案发前在东莞长安某电子厂担任电工的胡国威在法庭上称,他是通过手机上网的方式,在网上学会了制造炸弹的方法,并且通过自己购买原材料自制了炸弹。检察部门通过对出售原材料的店主进行调查取证,核实了胡国威的说法。

  曾写下“报复社会”等文字

  公诉人表示,胡国威在爆炸现场并没留下任何可供联系的方式,因此,为了引起别人注意帮忙追钱的说法明显不符合逻辑。且胡国威所设置的定时装置引爆炸弹的时间,正是傍晚七八点钟下班路人最多的时候,所造成的伤人几率远高于平时,与胡国威单纯只想“引人注意”的说法存在相悖之处。

  另外,公安机关还在胡国威的宿舍床板上、日记本上,都发现了诸如“血债血还、杀杀杀”、“上天对我不公平,我也要报复社会”等内容的文字。检察机关表示,这些证据也从另一方面反映了胡国威意图报复社会的作案动机。

  但胡国威辩称,在日记本、床板上所留下的字词,只是自己在无聊的情况下书写的泄愤的话,不能成为此案中的定罪证据。

  鉴定显示没有精神疾病

  案发后,为了解胡国威的精神状态,检察机关专门委托鉴定部门对此进行了鉴定。结果显示,胡国威在案发时虽处于恶劣的心境状态,但没有精神疾病。

  针对这一鉴定结果,胡国威的指定辩护律师提出,恶劣的心境状态已属于情感障碍的一种,是长期压抑的结果,而正是这一心理状态导致了胡国威的一系列非理性行为。结合这一心理状态,以及胡国威之前写下的悔过信,辩护律师提出胡国威在这一系列爆炸案件中的主观恶性不能算极为恶劣,对于伤人结果也应该是客观故意,而不是主观故意。公诉人对此提出异议,认为恶劣的心境状态毕竟不属于精神疾病,因此不能成为法律上的量刑参考因素。

  法院宣布休庭并将择日公布判决结果。

  -案情回放

  去年9月8日、今年3月3日及5月3日,东莞长安某电子厂员工胡国威先后三次在虎门的不同地点放置自制炸弹,造成16人受伤。

  其中,第一颗炸弹被放置在虎门小捷滘的家园百货门口,引爆后造成一名群众的手臂被烧伤。

  第二颗炸弹被放置在虎门大宁社区金豪生活超市的储物柜内,因连续三天无人提取存放物品而引起工作人员注意。工作人员打开后,发现储物柜中放着一个黑色塑料袋,袋中的闹钟装有粉末状物体的玻璃瓶,经警方检测,被证实是定时炸弹,并在引爆前被拆除。而在同一储物柜内,警方还发现了“要求汇款到指定账户”的纸条,后经胡国威本人证实,纸条是他所留。

  第三颗炸弹被放置在江泰百货店门口,因为使用了煤气罐装置炸弹原材料、且内含铁硝,爆炸威力极强,当场造成两人重伤、九人轻伤、四人轻微伤。警方根据三次爆炸手法及所使用原材料,查出三次爆炸为一人所为。而后,警方根据留下的“勒索账号”顺藤摸瓜,最终于今年5月10日在胡国威的工厂宿舍内将其当场抓获。(郑思琪、王创辉、杜新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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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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