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建议再审 故意杀人嫌犯刑期三年改判死缓——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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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检察院建议再审 故意杀人嫌犯刑期三年改判死缓
2009年09月27日 17:46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中新网衡水9月27日电 (记者 崔志平)河北省衡水市检察院今日透露,该院再审检察建议促使一多年积案改判,吴某因故意杀人,原判罪名故意伤害罪改判为故意杀人罪,原审判决被告人吴某有期徒刑三年改判为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彻底平息了被害人多年上访。

  据透露,2005年,因多年积怨,被告人吴某纠集其亲戚七人,在一起商讨如何杀害被害人后,持砍刀、钢棍、铁锨等工具,在被害人家的麦田,将一被害人当场砍死,其他被害人一重伤,一轻伤,两个轻微伤。案发后,一审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被告人吴某有期徒刑三年。一审宣判后,被害人一家不服判决,四处上访,后申诉至衡水市检察院。

  衡水市检察院针对该案存在的问题,抽调公诉骨干组成专案组,深入细致地分析案情后,在要求公安机关加大抓捕力度,上网追逃的同时,六次驱车前往案发地,询问证人十余人,调取书证六份,两次走访公安机关技术鉴定部门,对尸检报告的技术性问题、尸检照片形成伤痕的原因进行了解,四次深入监区提审各被告人,争取在被告人身上打开突破口。

  为了尽快纠正此案,在提起抗诉期间,衡水市检察院采取了相对简便、经济、实用、快捷的再审检察建议方式,建议法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205条的规定启动审判监督程序进行再审,同时致函衡水市中级法院院长,详述案情,提出原判错误所在,协助院长发现本院错误判决。在衡水市检察院多方努力下,衡水中级法院审判委员会研究决定,对该案启动再审程序。

  据衡水市检察院一相关负责人介绍,被害人接到再审判决,随即给该院打来电话,声泪俱下,为沉冤多年的案件得到公正处理表示感谢,并送来一面锦旗,来表达他们心中感激之情。(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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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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