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头拍下小偷作案过程 好心人发到网上提醒市民——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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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探头拍下小偷作案过程 好心人发到网上提醒市民
2009年10月19日 17:33 来源:福州日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利嘉的兄弟注意了,给你们曝光 2个小偷。”昨日(18日),记者在福州某论坛上看到这样1个帖子,发帖人贴出了10张小偷偷手机的录像截图,以此提醒其他市民注意。

  从截图看,手机被偷的时间是10月15日下午5点5分。记者联系了发帖人付先生,得知付先生是大利嘉城某店的店主,被偷的手机就是他的。“每天下午5点多是店里最忙的时候,小偷就选在这个时候下手。”付先生回忆说,2名小偷进店后还在讨论店里产品的型号,他以为2人是来买东西的,就没太在意。“直到下午6点,我才发现放在收银机附近的手机不见了,到处找都找不到。我马上调出店里的监视录像,发现就是那2个人偷了我的手机。”付先生介绍,2名小偷进店后,1人挡住店员的视线,另1人顺手拿走了桌上的手机,2人得手后迅速离开。随后,付先生向新港派出所报警,并将这段视频一并送到了派出所。

  手机被偷后的第二天,付先生从监控录像中截了10张图片发到网上,“这已经是我在店里丢的第二部手机了。大利嘉城平常人比较多,我希望借此帖提醒其他店家多加注意”。付先生表示,现在小偷一般都是团伙作案,作案时会先观察周边环境,并假装买东西使店员放松警惕,然后再借机下手。

  福建名仕律师事务所的黄争律师表示,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任何人发现违法犯罪行为都有义务检举、揭发,并将对方扭送至公安机关。“付先生的行为并不侵犯他人的肖像权。”(柳丹 陈茜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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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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