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民政局拟拍卖14条道路“冠名权”引发争议——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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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兰州市民政局拟拍卖14条道路“冠名权”引发争议
2009年10月25日 11:29 来源:中广网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据中国之声《全国新闻联播》18时44分报道,兰州市民政局下周将首次对14条道路冠名权进行公开拍卖,出让年限为15年,有偿出让道路冠名权在兰州引发热议。

  这14条将要进行公开拍卖的城市道路,涵盖兰州市近郊四大主城区。这也是继2007年兰州市有偿出让过街天桥冠名权后,首次对道路冠名权进行公开拍卖。有市民认为,城市道路名称是一种公共资源,不是可以拿来经营的资产。拍卖道路冠名权,必然会牺牲地名的公共性质。有市民说:“地名嘛,本来就是为了老百姓方便,这次你用这个企业命名,那15年以后咋办?又得换一个名字,那肯定不方便。”

  负责这次拍卖的甘肃四方拍卖公司网络宣传部部长邱进胜解释说,这14条道路都是新建成的,出让冠名权不会给市民出行带来不便。“面对的群体就是一些大的企业,在之前,企业要报一个符合兰州文化的名字,审核通过方可参加竞买,所冠的名也不能造成兰州市民的混淆。”

  还有市民对拍卖所得的去向提出疑问,邱进胜说,根据《兰州市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暂行办法》,道路及桥梁冠名权拍卖等所有城市资产的经营权收入都会纳入非税收入管理。因此,这次拍卖冠名权的收入,会继续投入到市政基础设施建设中。“产生出的利益会再次投入社会建设的,就是对道路的拓宽、建设,不会进入某个企业、某个单位,就是"挖掘城市资源,以城养城"。”

  据了解,目前,14条道路冠名权的拍卖工作仍处于招商阶段,我们将继续关注此事的进展情况。 (孟永辉张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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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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