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心保安捡到钱包后送还 反被失主疑为小偷——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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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好心保安捡到钱包后送还 反被失主疑为小偷
2009年10月30日 16:36 来源:东北新闻网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这件事不会影响我捡到东西要还给失主的做人准则,不过,今后遇到这样的事我可能做得更谨慎一些。 ”昨日,大连市中山区某写字楼保安小于这样说。

  10月27日下午,正在巡逻的保安小于在大厦内捡到了一个钱包,并在第一时间上交到大厦保安部。没想到失主来找钱包时说,钱包里有500元钱和一张公交IC卡不见了,怀疑是小于偷的。

  找回钱包 失主说钱少了

  昨日,该大厦保安部部长吕先生介绍了事情的前后经过。27日下午3时30分许,大厦保安小于巡逻到大厦一层大厅西侧的公共区域时,发现窗台上有一个被人遗落的小布包。按照大厦保安部的规定,发现他人遗落的财物时,必须两人在场的情况下,才可以打开、验看。小于立即喊来同事,然后一起把小布包交到保安部。

  吕先生说,当时他们几个人一起打开布包,发现里面有几块钱零钱和一些发票,发票上有一个名字。

  28日早上,一位50多岁的女子来到该大厦找到保安,称自己有一个钱包遗落在大厦大厅了。保安询问了她的名字,确认与发票上的名字相符。根据这位女士的描述,她丢掉的钱包与小于前日捡到的钱包外形相符。于是,保安部就把钱包还给这位女士。

  这位女士拿过钱包之后,马上打开查看了一下,然后就黑着脸说:“包里本来有500元现金和一张公交IC卡,现在都不见了。 ”“按照她的说法,是大厦的保安发现了她的钱包,所以,保安要负很大的责任,同时嫌疑也最大。 ”吕先生说,“她这种说法我们不能同意”,于是两方就争执起来,最后就报了警。

  捡包人被疑是小偷

  最早发现钱包的小于感到很冤枉。他说:“虽然在大厦内捡到东西要上交是我的职责,但我这也算是好心办好事吧,没想到竟遭遇这种怀疑。太冤了。 ”

  吕先生说:“我的下属我了解,而且以前小于曾经捡到过800元钱,全部交还失主了,所以,我相信他是被冤。 ”

  当地派出所民警赶到之后,调取了大厦的监控录像。从录像上看,该女子于当日下午2时30分许来到遗落钱包的位置,几分钟后离开。而从她离开到保安于先生发现钱包的近1个小时中,该区域来来往往了很多人。

  民警调查后认为,该女士自己遗落钱包,应承担一定责任。至于她的怀疑,因为没有证据,无法取信。该女士在说了一些粗话之后,离开了。

  律师:捡包后先报警

  昨日吕先生介绍,他已经把此事向公司高层作了汇报,他和公司领导都认为在这件事上,他们不存在责任,不过,这件事也给了他们一个教训,那就是今后应该如何避免再发生这样的事。

  吕先生说,捡到东西要上交,而且要尽力寻找到失主这是公司的一贯原则,不会因为发生这件事就改变。不过,在一些细节还是需要完善的。下一步准备给保安开会,一旦再发现失物,要求两人以上,并且最后是在监控录像下打开查看,如果没有监控录像的角落,要找一个与单位无关的第三人一起查看,“总之,一切都是为了既做了好事,又不让自己惹上麻烦。 ”

  辽宁槐城律师所律师刘甲明认为,捡到遗落的钱包等财物时,首先不要打开包,要在第一时间报警,然后在派出所监督下开包检验。另外,失主觉得自己的财物少了,可以就此报案,然后由公安机关来追查相关财物的去向,但在没有证据的情况下,失主不应直接认定是谁偷的。(辽沈晚报 金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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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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