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公安局昨天(13日)通报对11日下午海珠桥集中上演“跳桥秀”后续情况:海珠警方已于12日依法对情节严重的7人分别作出处理,其中,对爬桥的叶某(女,韶关人)、黄某(女,江西人)和提议爬桥的雷某(女,佛山人),因其行为涉嫌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而被依法进行刑事拘留;对爬桥的何某(女,韶关人)、彭某(男,四川人)、林某(男,湖北人)、曾某(女,湖北人),因其扰乱公共秩序而被依法行政拘留。
警方表示:“跳桥秀”并非反映各种诉求的合法途径,需要帮助或解决问题的,应该选择合理、合法的方式方法去表达,不能以扰乱公共秩序为代价。警方对任何扰乱社会公共秩序,危害公共安全,损害公众利益的行为,都将坚决依法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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