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内蒙古包头市九原区的尹六窑村,很多年轻人在选择配偶的时候,不仅会考虑对方的人品、相貌,还会考虑对方在村里的等级。因为村民按照在村子里生活的年头被分成一二三四五等,一等村民享受顶级土地补偿和各项福利,随着等级降低,各项待遇权利依次下降,第五等级不得享受任何权利。(12月2日《中国之声》)
更为强大的是,这个等级实行世袭制,可以世世代代继承,这造成了一种文化,一等的“贵族”只和一等人通婚,因为这样可以享受村子里的最高福利。而第五等级只能在村子里过着“贱民”的生活。
而且,这个村子根本不担心“贱民”们闹,身处第一等级乃绝大多数人,卑贱的都是移民等各类后来者。除非背井离乡自我放逐,第五等级的可怜人们靠武力、选票、权力都无法改变自己的等级。这样的等级制度毫无疑问地得到了绝大多数人的拥护,他们称其为不合法但合情合理的制度。
这样多数人的暴政、多数人对少数人的歧视,深深地刺激着人们的神经,因为其太过荒诞,种族歧视竟然在现代社会里公然上演。人们嘲笑着农民的“土发明”,透着现代文明人的优越感。
但是你又如何能笑得出来呢?这样简单质朴的等级制度,不过是一个缩影,事实上等级无处不在,它左右着我们的日常生活,你必然身处某一个等级之中。我大学毕业进入一家省级日报,一进去就被称为在编人员,有人事厅的编制,属于第一等级。第二等级是社聘人员,指的是报社招聘人员,第三等级是部(门)聘人员,基本不享受任何福利。这三个等级和尹六窑村里五个等级又有什么分别呢?
所以,我们还是不要仅仅歧视那个搞五个等级的村子吧。等级无处不在,公民权利的被损害也无处不在。更令人气馁的是,等级不仅在我们身边,也在我们心里。我们共同面对的,是一个建设公民社会的大课题。
□赵沟渠(职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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