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丽水12月10日电(记者 袁爽 实习生 沈兰 通讯员 平法)浙江几个年轻人组成团伙自买自卖“民国币”,并许报酬诱惑,骗取钱财。近日,浙江平阳法院受理了该起诈骗案件,吴某等四人被提起公诉,追究刑事责任。
公诉机关指控,2009年7月28日,吴某四人伙同“黑妹”(另案处理)驾车到平阳鳌江车站准备以“民国币”方式行骗。周某在车站内物色行骗对象时见张某等三被害人准备坐车去湖北,便谎称在车站外坐湖北车更便宜。在骗取三被害人信任后,同伙的廖某等二人假扮乘客带三被害人坐车到平阳县鳌江镇瓯南大桥附近。
此时,同伙的吴某假扮专门收购“民国币”的广东老板向三名被害人收购“民国币”。随后“黑妹”假扮卖“民国币”的人将两张面值为1万元的“民国币”交给三被害人让其帮忙寻找收“民国币”的人,并许以报酬,又以担心被害人拿钱逃走为由将被害人财物(计现金9600元、手机一只、行李包等)扣下用于抵押。廖某则在旁极力撮合。等三被害人走后,吴某等人便携被害人财物开车潜逃。
目前,吴某等四被告人已被提起公诉,案件仍在审理中。(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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