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冒充电信工人 三年盗窃30次终获刑——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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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男子冒充电信工人 三年盗窃30次终获刑
2009年12月14日 21:59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中新网杭州12月14日电(记者 龚读法 通讯员 余法)杭州一39岁男子吴某,模样忠厚,却冒充电信工人实施盗窃达三年之久,窃得赃物近10万元。日前,杭州市余杭法院开庭审理此案,吴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零6个月。

  2009年3月30日,吴某来到杭州临安住户倪某家,称自己是电信的,来检查电话线路。倪某看到他身穿电信服装,看上去很老实,就相信了他,把他请进屋。到了二楼房间后,吴某摆弄了下电话,以听下电话是否好用为由,让倪某下楼去听电话。倪某下楼听电话是正常后,就在楼下等他,等了几分钟不见他下楼,便想上楼去叫他,刚想上去就看到他下楼了。下楼后,吴某以要上厕所为理由,问倪某要纸,说去外面上厕所,就没再回来。

  下午1点多,倪某的妻子回到家中,发现二楼房门被撬,放在抽屉的3800余元钱和一只金戒指不见了。吴某才想到,刚才的“电信工人”可能是小偷。

  2005年9月至2009年6月这段时间内,吴某利用类似方式,冒充电信工作人员先后在杭州的余杭、富阳、临安等地,以检修电话机、线路等名义进入被害人家中,并以需要买电池、胶带等理由将被害人骗出去后实施盗窃;或先进行踩点,等被害人出门后再实施盗窃;或经多次敲门无应答后直接实施盗窃,前后共行窃30多次,只有少数几次没能得手,窃得赃款、赃物共计价值人民币98309元之多。

  日前,杭州市余杭法院判处吴某有期徒刑十一年零六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二年,判处罚金九万元。(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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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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