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查显示:1/4家长不知道《未成年人保护法》——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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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调查显示:1/4家长不知道《未成年人保护法》
2009年12月21日 08:19 来源:中国青年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法律专家问北京市某小学五年级的孩子:“你知道《未成年人保护法》吗?”

  戴眼镜的白净孩子摇了摇头。

  “那你们上过法制教育课吗?”孩子又摇摇头。

  “1991年颁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是保护未成年人的‘小宪法’,但是学校的好多孩子不知道。法庭上还是孩子的审判对象,很多还不知道有这个法。”著名的“法官妈妈”、北京海淀区人民法院法官尚秀云对中国青年报记者说。

  1/3少年犯不知在犯罪

  16岁的刘小超身材瘦弱,说话慢声细语,却是一个10多次抢夺同龄人财物、打伤同学的少年。

  云南省某派出所民警将他抓获时,他还不知道自己犯了什么错,甚至语出惊人,说他也曾被同学抢过,可他没有报告老师、家长,而是自己悟出了“道理”:“只有自己也去抢人,别人才不敢来抢你!”

  最高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厅的刘雅清处长指出,目前未成年人犯罪率还处在上升趋势,“在高位上有升有降,暂时没有看出下降的趋势”。

  尚秀云说:“2006年以来,我们(指尚秀云所在的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记者注)每年有400多件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每年400多个孩子啊。面对这些失足的孩子,作为一个少年法庭法官心情真的非常沉重。这些正处在青春花季的孩子就犯罪,就要接受法律的惩罚、判刑,这都是不应该发生的悲剧。”

  据一项对全国十个省市未成年人犯罪者进行的抽样调查显示,有34.9%的孩子实施犯罪行为时,“不知道这是违法犯罪,也不知道会受惩罚”。

  “很多未成年人犯是处在无知的状态以身试法。有的孩子说,我就想试一试刀子快不快就把人捅了,他不知道。”进行调查的天津市社会科学院研究员关颖说。

  调查表明,未成年人犯罪者中在学校上过法制教育课的占43.4%,普通中学生约占73%。“这两个群体非常显著的差异是,普通中学生对法制教育课的积极评价远远高于犯了罪的孩子。”关颖说,71.4%的普通中学生认为“这种课程很有用,知法才能守法”,而未成年人犯只有17.7%这样认为。

  “法制教育缺失和效果欠佳,造成这些犯罪的未成年人不知道法究竟是什么,不清楚底线是什么,也不知道如何去用法律保护自己。”关颖说。

  “把这几年全国犯罪的孩子一统计,太令人震惊了,我们正站在争夺青少年、保卫青少年健康成长的战线上。”参与编写我国首部《未成年人保护法》漫画《陶德历险记》的儿童题材影视作品资深编剧吕明明说。

  法制教育不是吓孩子

  法制副校长在学校法制教育中发挥了积极作用,但也有一些兼职法制副校长缺乏培训。关颖在我国西部地区调研未成年人法制教育情况时,一位兼任当地中小学法制副校长的警官,穿着警服给孩子讲法制教育课,上课时说:“你们吃名牌、穿名牌,枪毙站在头一排!”

  “这实际是一种恐吓教育,吃穿名牌和枪毙有什么必然联系吗?所以我们的法制教育是有缺陷的。因为这位法制副校长所接触的都是犯了罪的孩子,他拿教训那些孩子的口吻和理念吓普通学生,能达到什么效果呢?孩子对法律的抵触、逆反心理就出来了,这对我们的普法非常不利。”关颖说。

  多个领域的专家指出,目前主要以学校为载体的未成年人法制教育“有缺陷”。

  “中国打击拐卖第一人”、公安部调研员祝燕涛说:“我到一个学校问法制副校长:你们有没有一本针对儿童的、比较统一的书?他说没有,说他们就讲案例。”

  上海市长宁区检察院副检察长、华东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副教授姚建龙去学校讲法制教育课,印象最深的是上课前校长对他说:“你要吓吓这些小孩。”

  “对未成年人的法制教育无需板着面孔说话。如果你不适合孩子们的特点,你这个教育他不喜欢,他很难愉快地接受,更谈不上怎么把它变成保护自己的实际行动了。”关颖说。“法制不是机器,也不要刻意把法制变成一种法宝,它是一种生活。”姚建龙说,“法制教育的最终目的是改进整个社会的法制观念,所以应该从家庭、学校、社区网络把法制的精神传导进去,让孩子能够自己感受到,用跟他们的年龄、智力发育相称的方式感受到。”

  “在未成年人法制教育的过程当中,应当也对我们的老师、家长、公安干警、大众传媒者——这些对孩子能够有影响的成年人——进行教育,这样我们针对未成年人的法制教育才能够有根基,有保障。”关颖说。

  约1/4家长根本不知《未成年人保护法》

  河北女孩小青的父亲不喜欢女孩子,小青从小就生活在父母吵架的阴影当中。她多次跪着对父亲说“求你对妈妈好点”,可父亲从来不听她的,每次喝完酒就打骂小青和她的母亲,小青在14岁那年,伙同两个男同学杀了自己的亲生父亲。

  “作为一个孩子,她怎么能解决如此巨大的家庭问题?其实在这个过程当中需要危机干预,在关键的时候有一个方便的渠道,让遇到问题的孩子能够找到帮助她的人,就可能避免悲剧发生。”中国青少年犯罪研究会研究部部长牛凯说。

  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进行了“合适成年人”介入司法的制度试点尝试。

  这一群“合适成年人”经常被失足少年和他们的家长不解、敌视甚至辱骂,而最后常被感激地称为“老师”。

  他们在一些少年儿童还处在离家出走、小偷小摸、抢劫同学等情节较轻的阶段时就会介入,在取保候审等阶段,给内向孤僻的孩子创造领导、组织集体活动的机会,劝说或溺爱或粗暴对待孩子的家庭改变教育方法。

  “我喜欢‘合适成年人’这个称谓。在一个个小小少年走向深渊的转折点上,只要给他们一个正确的引导和帮助,他们是绝对不会去做‘罪人’的。看到他们重新露出灿烂的笑容,我就感到无比幸福快乐。”试点项目的“合适成年人”王老师说。

  关颖介绍,在2008年进行的家庭法制教育抽样调查中,只有13.1%的受访家长学过《未成年人保护法》,六成以上的家长说“偶尔接触,知道这部法,但是具体内容不太清楚”,约四分之一的家长根本不知道有这部法律。

  “我感觉现在对待未成年人犯罪有一个问题,就是‘养肥了再打’。其实这些孩子犯罪往往是因为有一个不幸的童年,而14岁以前的早期法制教育、挫折教育现在非常薄弱。孩子不知道有规矩,他想怎么就怎么着,大了以后他为了满足自己的享受欲望就去犯罪。”尚秀云说。

  “我们在分析未成年人犯的现实当中有很深的感触,很多孩子本身就是受害者。因为他不懂法,只能用加害别人的方式来保护自己。”关颖说。

  “小孩不愿意吃胡萝卜,大人就要想办法把胡萝卜掺到其他食物里,让他不知不觉地把这个胡萝卜吃了。这就需要我们大人想办法,把法律的东西潜移默化,让孩子们成长,这种成长就是灵魂的成长。现在家长关注孩子灵魂成长少。”吕明明说。

  “我们今年下半年深入全国18个省市未成年犯管教所、女子监狱调查发现,法律意识淡薄、家庭缺少关爱、网络不良信息的影响都是导致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重要原因,未成年人犯罪折射出成人社会与孩子的关系问题,现在很多家长不知道如何教育引导孩子,其实家长更需要学习和辅导。”中国青少年犯罪研究会秘书长操学诚说。

  “《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学习法律知识,但我们的家长更多的时候是在关注怎么样考高分、怎么样上清华耶鲁,有多少时间在告诉孩子做人的底线应该是什么呢?”关颖说。

  “一个人生下来都是一张白纸,未成年人的成长环境不是他自己创造的,是我们成人社会创造的。我们教育孩子不要闯红灯,那我们成人是不是都遵守交通秩序?”全国人大内司委工青妇室副主任赵智鸿说。(文中未成年人均系化名) (本报记者 庄庆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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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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