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律师"法院前玩行为艺术 法庭上自称艺术家——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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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益律师"法院前玩行为艺术 法庭上自称艺术家
2009年12月25日 13:59 来源:京华时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郝劲松在街头展示按其相貌制作的雕塑,并摆出同样姿势。郝劲松供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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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认为海淀区万寿寺派出所的处理超出了法定期限,律师郝劲松将该所起诉到法院(本报12月3日曾报道),昨天此案在法院开庭审理。一贯以“公益律师”身份出现的郝劲松这次玩起了行为艺术,不但在法庭外立起真人雕塑,在法庭上也自称“艺术家”。

  昨天一早,郝劲松用面包车拉着一座玻璃钢雕塑出现在法院外,这座雕塑真人大小,呈双手抱头蹲着的姿势,相貌和他相似。郝劲松和助手把雕塑抬下车后,采取同一姿势蹲在了雕塑旁边,引来不少路人的好奇目光。据郝劲松说,这是他的行为艺术作品,名为《蹲下双手抱头》,“很多人的肉体是自由的,但他的思想和灵魂是被束缚的,这句话是警察常用的术语,希望这个作品能引发公民对自己身份定位的思考。”演完路边的行为艺术已经临近开庭时间,郝劲松飞奔进法院坐上原告席。

  在法官核对当事人身份信息时,郝劲松沉吟一下,自称职业是“艺术家”,引起旁听席一阵轻微的议论。他起诉称,今年1月31日中午,他和朋友到海淀区某饭店用餐,由于使用包间被拒和饭店服务员发生争执,饭店老板孙某闻讯赶到并打了他。郝劲松报警后,海淀公安分局万寿寺派出所接警处理,但直到8月27日才对孙某作出处以5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郝认为,从1月案发到8月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派出所的处理超出了60天的法定期限,且处罚较轻,因此将该派出所诉至法院,请求法院认定派出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违法,判决予以撤销,并让其重新作出处罚决定。

  万寿寺派出所的代理人说,因为郝劲松的诊断证明来自其朋友工作的医院,因此孙某对“轻微伤”的伤情鉴定有异议,提出申请重新鉴定。而根据有关规定,申请重新鉴定的时间不计入办案期限。后因派出所未联系上郝劲松,因此推迟了做出处罚决定的时间。

  饭馆老板孙某昨天也作为第三人到庭。他说,当时郝劲松先辱骂饭馆服务员,并大闹饭馆吧台,他拉郝到店外解决此事,双方撕扯中碰到了脸部。为提供佐证,孙某找了几个饭馆的服务员到庭证明郝劲松先挑起事端,但证言未得到郝的认可。

  此案未当庭宣判。(记者王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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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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