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邹城贩婴案:为金钱女子9个月内卖掉5个婴儿——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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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东邹城贩婴案:为金钱女子9个月内卖掉5个婴儿
2010年01月04日 09:07 来源:大众网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在山东邹城贩卖婴儿案件中,十几名人贩子组成一个利益链条,出卖别人的孩子和自己的灵魂,其中一个38岁的妇女,为了金钱在9个月时间里卖掉5名婴儿,而她本人竟也是一位母亲,直到戴上冰冷的手铐,她还一直坚持说自己当初是被郑某骗了,卖孩子是为了给别人帮忙,是出于“好心”。12月31日下午,记者在邹城市看守所,见到了犯罪嫌疑人李某。李某,中专文化程度,没有正当工作,她是犯罪嫌疑人郑某的一个下线,经过她的手卖掉的婴儿多达5名,她本人从每个卖掉婴儿所得的账款中提出2000元的好处费,非法所得共计1万元。

  当日,记者在看守所的审讯室内,与李某进行了简单的对话。

  记者:知道为什么把你抓进来么?

  李某:知道,我贩卖婴儿。

  记者:你从什么时候开始贩卖婴儿的?总共卖了几个孩子?价格是怎么定的?

  李某:因为我姐姐结婚后一直没有孩子,所以就想买个孩子,今年3月份的时候,郑某曾问我知不知道有谁想买孩子的,当初我是处于好心帮别人的忙,并不是以这为主,也不想干这,没有想到会犯法。总共卖了5个孩子,3个男孩,2个女孩。价格一般都是女孩2万,男孩4万。

  记者:你和郑某怎么认识的?

  李某:我们当时租住的郑某的房子,他是我的房东

  记者:后来你是怎么帮助郑某贩卖婴儿的?

  李某:都是郑某先问我有谁想买孩子,我是处于好心帮忙就给他联系。每次卖完孩子郑某都会给我2000元钱,我一开始不要,因为俺对象要是知道会打我,郑某就说是帮忙联系人的电话费,让我买件衣服穿,后来就要了。

  记者:你知道孩子都是哪来的么?

  李某:不知道,我光负责联系人,也不参与交易,卖给谁、卖到哪里去我也不知道。郑某都说是租他房子的未婚男女生的孩子,因为不合法,所以就想把孩子卖掉。我是被他骗了。

  记者:你家里都有什么人?

  李某:我家里就我丈夫和孩子,孩子今年15岁了。他们(丈夫和孩子)一次也没来看过我。哎,人之常情。我现在知道自己触犯法律了,但是现在后悔也晚了。(大众网特派记者 杨博 冯炜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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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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