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月3日凌晨,合肥3名清洁工在道路中央清理渣土时,被一辆轿车撞飞,造成一死两伤。肇事司机徐某在弃车逃往肥西、舒城等地后,又返回合肥投案。不过,他这一行为并没有被认定为自首。目前,徐某已被拘留。据悉,徐某是《合肥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实施以来,被认定的交通肇事逃逸第一人。
车上人看了眼就跑了
今年1月3日凌晨,在合肥蒙城北路海棠花园小区门口,3名清洁工身穿反光背心,在蒙城路中央铲着渣土。他们的身后,是这些清洁工乘坐的拖拉机。
当天凌晨1时35分许,市民孙师傅被突然传来的一声巨响惊醒。他看到,原本停在小区门口的拖拉机被一辆银色轿车撞出10多米远,损坏严重。原本在拖拉机后面工作的3名清洁工也被撞飞,其中一名50多岁的女清洁工落到地面上就一动不动了。
这时,撞人的轿车停了下来,车上下来3个人。目击者发现,这3个人走到清洁工的面前看了看,什么话也没说就四散走开了。目击者立即报警。合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庐阳大队的交警们很快赶到现场,将伤者送往医院急救。
一名清洁工不幸遇难
昨天,记者在合肥市第一人民医院了解到,50多岁的女清洁工侯永贵由于伤势过重,被送到医院后不久就离开了人世。清洁工瞿其国的右腿和几根肋骨都断了,另一名女清洁工代光梅则全身多处骨折,躺在床上不能动弹。
在病床上,53岁的瞿其国断断续续地告诉记者,他和侯永贵、代光梅都来自三十岗乡,“出来挣几个钱,供小孩上学。每天晚上七八点钟,我们就从岗集开始铲渣土,一直铲到蒙城北路加油站。一天下来,我们也就拿个35元钱。”
在车祸发生的那天凌晨,瞿其国在路中央铲渣土,他的身后是侯永贵和代光梅,“我们都穿着反光背心,根本就没考虑到会发生车祸。”可一声巨响后,3名清洁工乘坐的拖拉机被撞开,紧接着,“那辆轿车就撞到侯永贵的后背,她往前一冲,撞到了我。接着,那辆轿车又撞到了代光梅,我们都被撞飞了出去。”
说到这里,瞿其国只想哭。“我们累一天就挣几十元钱,可我的医药费一天就要4000多,现在司机跑了,谁来给我们付医药费?”躺在病床上的代光梅用微弱的声音告诉记者,事故发生后,雇用他们做工的老板根本就不出面,“医院快停我的药了,我的爱人东拼西凑替我凑钱治伤。”
司机跑了一圈终投案
在合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庐阳大队事故科,徐科长告诉记者,肇事司机姓徐,今年35岁。
“事故发生后,我们处警交警赶到现场,发现肇事车辆还停在原地,里面扔着两部手机,但司机已经不见了。”徐科长说,随后,交警利用轿车里的手机,寻找徐某踪迹。直到1月3日晚7时许,徐某来到交警大队投案,并交代了逃跑经过。
徐某说,他开着轿车撞飞3名清洁工后,“当时脑子里一片空白”。随后,徐某离开了事故现场,打的来到政务文化新区;在政务文化新区踟蹰了半天后,又打的前往肥西上派镇;在上派镇逗留了一会儿,又打的逃往舒城县。
徐某交代说:“我根本不知道要去哪里,只知道跑。”当徐某来到舒城后,又买了一个手机,往家里“报平安”。徐某家人已经知道此事,连忙劝其自首。经过长时间的思想斗争,徐某终于决定回合肥投案。
肇事司机将承担全责
据介绍,3名清洁工被撞,是《合肥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正式实施以来的首起肇事逃逸事故,徐某也成为“条例”实施以来被认定的交通肇事逃逸第一人。
合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庐阳大队事故科徐科长告诉记者,以前,合肥市对于肇事逃逸的界定并不明确,但《合肥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自今年1月1日正式实施之后,对肇事逃逸已经有了明确的认定细则。
根据《合肥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发生交通事故后,车辆驾驶人如果驾驶车辆或者遗弃车辆离开现场的,报案后无正当理由离开现场后又返回的,送伤者到医院后逃匿的,都属于肇事逃逸,要承担全部责任。
徐科长说,徐某的行为已经属于肇事逃逸。目前,徐某已被拘留。(向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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