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籍人员犯罪呈现地域特色 “80后”成主力军——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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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籍人员犯罪呈现地域特色 “80后”成主力军
2010年01月18日 13:10 来源:人民政协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作为首都,北京的社会稳定关系重大。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一方面外来人口大量涌入北京,他们对首都经济发展做出了巨大的贡献,但也给北京的社会管理带来巨大压力;另一方面,北京的本地人口在社会发展和变迁中也经受了阵痛、蜕变和新生。从最近几年法院审理的北京人犯罪案件可以看出,绝大部分犯罪都深深地烙上了经济发展、社会变迁的烙印。加强对北京户籍人员犯罪的调查研究,为有关部门提供决策参考,对维护北京的社会稳定,保障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具有现实意义。

  近期,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对北京籍人员犯罪情况进行了调研。2007年12月21日—2009年8月20日,丰台区法院共受理各类刑事案件(未成年人案件除外)3335件,经逐一筛选,北京户籍人员犯罪共713件,涉及828人。713件犯罪的罪名主要集中在故意伤害、诈骗、盗窃、涉毒犯罪等传统犯罪上。

  北京户籍人员犯罪的主要特点

  一、犯罪低龄化,“80后”成为北京人犯罪的主力军

  统计结果显示,18-30岁的被告317人,占被告总数的38.29%,这一比例大大高出其他年龄段的被告。该年龄段的被告几乎均为上世纪80年代出生。“80后”成为犯罪主力军也从一个侧面显示出“80后”正式跨入社会行列,全面参与社会互动。但激烈的竞争,巨大的压力,使一部分人迷茫和彷徨。在调查的30岁以下犯罪分子中,绝大部分没有正式工作,面对北京高昂的生活成本,一些青年人铤而走险,走上了犯罪道路。当然在这些“80后”罪犯中,也有不少罪犯并没有直接的经济原因,如酒后寻衅滋事等犯罪行为,但这些犯罪从侧面也反映了他们的自我迷失,理想和事业的缺失、错位。

  二、有前科人员比例较大,重复犯罪现象严重

  在828名被告中,251人曾经被判处刑罚或者劳动教养,占被告总数的30.31%。前科人员再犯率居高不下在世界范围内也普遍存在,这使得我们有必要对刑罚的作用、前科人员的帮扶工作再度审视。调查发现,很多前科人员的罪行并没有被及时揭露出来,而且有些罪行因为发生时间过长,证据不足而没有被认定。这种犯罪的低风险使前科人员愿意重操旧业,重蹈覆辙。所以在公正审判罪犯的基础上,侦查部门还应该通过各种方式努力提高破案率,增大其违法成本,打击犯罪人员的侥幸心理。

  另外,应该对刑满释放人员进行必要的帮扶,使他们有机会走上正轨。有不少刑满释放人员在刚出狱时也想找一份正当工作,但是由于犯罪经历、学历限制等原因,很难自力更生。在遭遇挫折的情况下,很容易重蹈覆辙。因此全社会对刑满释放人员进行帮助,实际上就是在帮助社会本身。

  三、一些犯罪体现出鲜明的“北京特色”

  北京作为中国的政治中心,云集了各种政府机构和高官要员,许多犯罪分子利用自己北京籍的身份,谎称自己是某官员或者认识某官员,能够替受害人办理某事,以此骗取被害人钱财。例如丰台法院2009年8月受理的一起诈骗案,被告人侯某冒充国家地震局副科长,以能给被害人张某、刘某办理到地震局工作及购买地震局分房为名,多次诈骗被害人张某、刘某人民币10万多元。此外,随着外来人口的爆发式涌入,拥有北京户口成为许多“北漂”的梦想。一些犯罪分子利用人们对北京户口的渴望,谎称自己能够为其办理北京户籍,以此诈骗钱财。由于犯罪分子本身是北京人,受害人很容易相信犯罪分子“有能力”、“有关系”办理户籍。以办理北京户籍为名进行诈骗在北京人犯罪的案件中屡见不鲜。

  近年来,随着北京房价的节节高攀,围绕房产做文章的犯罪活动也日益频繁。作为北京户籍人员,这些犯罪分子比外来人员更有条件以房屋买卖、房屋租赁作为幌子进行犯罪活动。犯罪分子往往假冒房主与他人进行房产交易、房屋租赁,或者隐瞒真相,一房两卖骗取被害人房款。由于房产交易金额动辄数十上百万,这类犯罪行为给被害人造成了巨大损失,严重损害了群众的切身利益,具有较大社会危害性。

  四、故意伤害和寻衅滋事案件数量突出,且以激情犯罪、酒后犯罪为主

  北京籍被告故意伤害案128件,占案件总数的17.95%,居各类犯罪首位。调查发现,绝大多数故意伤害都是不能正确处理琐碎矛盾的激情犯罪,蓄意报复的故意伤害非常少见。很多被告没有前科,也没有其他不良记录,但是激情之下对他人实施了殴打,致人轻伤或重伤,沦为罪犯。寻衅滋事案件的显著特点是酒后犯罪居多。由于吃饭喝酒往往多人在场,因此寻衅滋事案件又经常以共同犯罪的形式出现。

  五、毒品犯罪形势严峻毒品已经在全球范围泛滥,作为国际性大都市的北京也深受其害。此次统计的北京人涉毒犯罪包括贩卖、运输毒品,非法持有毒品,容留他人吸毒等罪名,共108件,占案件总数的15.15%,数量和比例仅次于故意伤害,居各类犯罪第二位。毒品犯罪呈现低龄化,多数涉毒犯罪分子年龄在30岁以下;同时,女性犯罪分子中,参与毒品犯罪的较多,统计显示30岁以下的女性以从事毒品犯罪和盗窃为主。

  对策与建议

  根据统计结果,针对北京籍被告案件的特点,就犯罪预防和相关制度完善笔者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1.全社会都来关心青年人的就业问题青年人的就业问题日益严峻,成为当前亟待解决的重要矛盾。就业形势的严峻也反映在了犯罪数量的增加上。我们不能将就业难的问题简单归咎于青年人的好高骛远和不思进取,应该在理解他们的基础上,对他们提供帮助和指导。同时,进一步落实对青年人的社会保障,对符合条件的待业青年给予最低生活保障,避免他们因生活困难走上犯罪道路。

  2.进一步完善对前科人员的帮扶工作和其他地区相比,北京对前科人员的帮扶工作有独特优势。首先北京高校云集,可以利用大学生和志愿者众多的优势,对前科人员开展细致入微的帮助工作,通过志愿者经常联系前科人员,了解其生活困难,并及时提供帮助。其次,北京的社会保障体系比较健全,在对前科人员进行帮扶时,可以建议社会保障部门对生活困难的前科人员提供低保,解除他们生活上的后顾之忧。

  3.加强法制宣传教育要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增强人民群众范意识,避免上当受骗;使老百姓对某些行为的法律后果有清醒认识,避免因不知法而犯罪。

  4.加大对涉“黄、赌、毒”犯罪的查处力度

  针对北京涉毒犯罪数量比较大的情况,有关机关应对娱乐场所、宾馆酒店等重点场所加强监督和查处力度,同时采取行之有效的侦查手段,对涉毒犯罪实施打击。

  5.联合有关部门,落实对缓刑人员的监管

  在调查中发现,北京籍前科人员再犯率较高,而这些前科人员有很多之前是被判处缓刑的人员,这说明对罪犯的缓刑监管还存在不足,由于北京籍罪犯适用缓刑的比例远远高于外地被告,因此落实对缓刑人员的有效监管更是意义重大。目前,北京对缓刑人员的监管和帮扶工作主要由罪犯户籍地派出所和司法所联合进行。这种联合办公的工作机制应该说能够起到很好的效果,但是由于北京经济发展迅速,拆迁普遍,很多被告户籍地与实际居住地并不吻合,这给缓刑监管工作带来了巨大困难。有关部门应加强合作,及时查清缓刑人员的实际居住地,并由户籍地相关部门和实际居住地相关部门协调分工,落实对缓刑人员的监管。 迟冠群;胡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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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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