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购发令枪在上海抢劫取款人者被判刑4年——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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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购发令枪在上海抢劫取款人者被判刑4年
2010年02月24日 17:24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中新网上海2月24日电 (陈颖颖 陈静)为填补信用卡透支的巨大缺口,大学毕业才两年的郑荣从网上购买了发令枪,凌晨在自助银行伺机实施抢劫。今天,上海徐汇法院对此案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庭作出宣判:被告人郑荣犯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

  据知,2009年10月15日凌晨2点15分,郑荣经预谋,携带事先在网上购买的发令枪等作案工具来到淮海中路某银行附近,见一名男子独自进入自助银行后,便迅速伪装自己,手持发令枪尾随进入。嗣后,郑荣用发令枪顶住被害人的后腰,威逼他从ATM机取款9500元,得手后,郑荣迅速逃离现场。

  郑荣到案后,据鉴定,其所持枪支为发令枪,并未经改装,不具有杀伤力。

  在今天的庭审中,被告人郑荣对于检察官的指控供认不讳。面对旁听席上痛哭失声的老母亲,郑荣在最后的陈述中深深忏悔,并对自己的家人和被害人致歉。

  法院认为,被告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暴力的方法,抢劫他人人民币9500元,其行为以构成抢劫罪。鉴于其未能积极退赔赃款,法院当庭对郑荣做出上述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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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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