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旬老太“被年轻”10岁无法享受老年福利——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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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旬老太“被年轻”10岁无法享受老年福利
2010年03月04日 15:19 来源:郑州晚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67岁的老太太,身份证显示她今年57岁,只比亲生女儿大10岁,6年了,无法享受村里的老人待遇,昨日,老太太向本报求助。

  我只比亲生女儿大10岁,咋可能呢

  “我今年67岁,可我的身份证上显示我57岁。我大女儿47岁,按身份证上说的,我10岁就生了她。6年前,村里60岁以上的老人都开始享受村里的福利,可我因身份证年龄写错,至今还不到60岁,村里发啥也不给我,我哭了6年。当年给我上报出生日期的村干部已经不在了,邻居都给写了证明,可派出所不给改。请你们帮帮我呀!”昨日上午,高新区百炉屯村的李淑美老太向本报救助。

  昨日10时,记者来到百炉屯村二街李淑美老人的家中,李老太太一见到记者就哭了起来。她的几个妹妹和女儿都在她家中,拿着各自的身份证要为她作证明。

  李淑美的女儿高喜梅拿着自己和母亲的身份证给记者看,只见李淑美身份证上的出生日期为“1953年8月”,而高喜梅身份证上的出生日期为“1963年12月”。“我妈的出生日期是当时村干部上报的,写错了,把1943年8月5日,写成了1953年8月5日,少了10岁。我妈没文化,当时也不知道出错了。6年前,村里决定给60岁以上的老人每年发福利,没我妈的份儿,才知道身份证上的年龄错了。”

  邻居李艳荣说,李淑美兄弟姐妹9个,她是老大。6年前,李淑美的一个妹妹和弟弟开始享受老年人待遇,可她当姐姐的啥也没有。一到村里发福利,李淑美就哭。“今年春节前村里又发福利,没她的。她到派出所去询问,派出所说要找原始记录。可当时给李淑美上报出生日期的村干部去世了,邻居给她写证明,派出所说证据不充分,不给改。”

  派出所:尽快去村里调查

  在石佛派出所,户籍民警查阅了李淑美的原始档案,显示她是1953年生。指导员孔锋说:“我们会派民警到村里调查,并向上级户籍部门反映,力争尽早解决这个问题。”

  百炉屯村党支部书记徐国强听了记者的介绍,仔细察看了李淑美的相关资料及证明后,与村委成员开会研究,决定从今年开始,恢复李淑美的老年人村福利享受资格。(记者 徐富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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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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