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多美丽乐清柳市店拒送外卖甜筒,黄某(被网民称为“甜筒男”)冲进店里暴打怀孕店长并砸坏店内2台收银机。日前,乐清市人民法院就此案作出判决:被告人黄某犯寻衅滋事罪,被判有期徒刑10个月。
2009年12月20日下午4时许,被告人黄某因乐清市柳市镇大兴路228号多美丽餐厅不外送“甜筒”给他,随后冲进该店责问店内员工,暴打已经怀孕多月的店长陈某。去年12月22日,黄某向乐清警方投案自首。同年12月29日,黄某被刑事拘留, 2010年1月7日被逮捕。
经乐清市公安局法医鉴定,被害人陈某的损伤程度为轻微伤。
经法院调解,黄某分别与被害人陈某和温州多美丽饮食有限公司就民事赔偿部分达成调解协议。
法院认为,被告人黄某随意殴打他人,任意损毁财物,其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罪。鉴于黄某在案发后有投案自首情节,其犯罪行为所引发的民事赔偿也已调解了结,综上所述,对黄某可以酌情从轻处罚,故作出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的判决。
黄某,乐清柳市人,1978年出生。黄某有犯罪前科,1996年,他曾因抢劫罪入狱5年,2002年,又犯寻衅滋事罪、非法持有枪支罪,被判有期徒刑3年6个月,因减刑于2004年6月30日刑满释放。温州网 叶淦 岳华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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