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谢国家”论遭调侃 网友“出台”《感谢法》——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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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先谢国家”论遭调侃 网友“出台”《感谢法》
2010年03月17日 09:42 来源:四川在线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继前日韩寒在赛车比赛失利后写博文道“先谢国家,再谢父母,就是这个下场”后,又有网友“精心”制作了一部“中华人民共和国感谢法”流传于网络,再次调侃国家体育总局副局长于再清对运动员获奖感言的点评。网友们称,今后将“严格遵守‘感谢法’来实施感谢行为”。

  网友写出一部“感谢法”

  3月15日,韩寒在参加赛车比赛前特别说了句“感谢国家,感谢组委会,感谢父母”,然而,之后他在比赛中就遭遇了翻车事故。韩寒在当天的博文中写道:“先谢国家,再谢父母,就是这个下场”,明显缘于国家体育总局副局长于再清的故事。

  有网友“土生阿耿”再次调侃:“于局长这番话究竟有无道理?‘先感谢国家再感谢爹娘’有无‘法律依据’?面对如此‘感谢争议’,应适用什么社会规范加以调整呢?”对这个问题,“土生阿耿”的回答是“出台”一部专门调整感谢关系的“基本法律”。

  55条全面调整“感谢关系”

  昨日,一篇名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感谢法草案”的帖子出现在各大网站,帖中“一本正经”地说道:本文作者联袂我的本名李绍章和艺名“土生阿耿”……起草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感谢法”,经过反复讨论、修改,最终形成了中国历史上第一部专门调整感谢关系的“基本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感谢法”,共六章,55条。包括一般规定、感谢的类型、形式和途径、感谢人和被感谢人、感谢行为、法律责任及附则。现予以全文公布。

  这部“法律”从第一章“一般规定”就充满了调侃之味:感谢应当遵循国家优先、领导优先的原则……最后:本法自2010年4月1日(愚人节)起施行。

  首先感谢国家,让我回这个帖

  这部搞笑“法律”“发布”后,受到网友们的热烈追捧,称作者太有才了,“应该找个政协委员发个提案”。同时,“首先感谢国家”也成了留言中流行的前缀,网友“Revoing”说:“首先感谢国家给我这个顶帖的机会。”雍兴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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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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