佯装劫持上演“苦肉计” 男子因敲诈获刑——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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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佯装劫持上演“苦肉计” 男子因敲诈获刑
2010年03月30日 17:24 来源:新民晚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去年10月8日,发生在浦东新区惠南镇上的一起持刀劫持人质事件,实是一名男子因敲诈受到公安追捕,为伺机脱身而与女友上演的一出“苦肉计”。近日,这个叫许旺强的男子被浦东新区法院以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3个月。

  时年20岁的许旺强与19岁的李某,因谈恋爱遭到女方家长的反对,于2009年5月双双从安徽老家来沪租房同居生活。当年10月8日上午,借住于浦东新区惠南镇某旅馆内的许旺强与李某,因经济拮据,许旺强遂起意向女友李某之父李先生勒索钱财,并于当日10时许,采取发送短信的方式,谎称李某在其手中向李先生实施威胁,并强行索要人民币15万元。下午2时,公安机关接报侦查后,即组织警力以例行检查为由前往该旅馆追捕犯罪嫌疑人许旺强。

  当许旺强闻讯民警到达该旅馆后,自感敲诈案发,就躲在房内拒绝开门并声称有人质在手,同时,向女友李某谎称其曾犯案所以被警方追捕。李某听后竟表示愿意帮他逃跑,且允许许旺强将一把水果刀架在其脖子上假装被劫持伺机逃逸。随后,许旺强佯装持刀挟持李某开门后慢慢走出旅馆,移到了惠南镇通济路博佳大桥上,在与警方对峙了近3小时后,许旺强被公安人员制服。

  事后,许旺强因犯敲诈勒索罪落入法网;其女友李某因妨害社会管理被公安机关处以行政拘留10天。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许旺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威胁方法强行向他人索取钱财,数额巨大,依法已构成敲诈勒索罪。鉴于被告人许旺强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依法属于犯罪未遂,可以比照既遂犯减轻处罚。(富心振 江跃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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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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