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工作时聊天遭辞退 律师找到负责人恢复工作——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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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男子工作时聊天遭辞退 律师找到负责人恢复工作
2010年03月31日 16:18 来源:东北新闻网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上班时用QQ聊天,被领导抓了个现形,随即遭到辞退,最近,市民唐先生就遇到这样一件闹心事。“我跟公司签的合同中确实有约定:‘如果员工严重违反公司的规章制度,公司可以随时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但是,我仅在工作时间上网聊天一次,难道就算严重违反公司的规章制度了吗?”近日,唐先生就此向辽宁得壹律师事务所王伟律师求助。

  据唐先生介绍,去年5月份,他与我市一家公司签订了为期3年的劳动合同,合同中约定,如果员工严重违反公司的规章制度,公司可以与其解聘。而今年3月上旬,公司总经理到部门检查时,发现唐先生正在用 Q Q聊天,对此十分恼火。唐先生也意识到自己的错误,立即停止聊天,并做了深刻检讨。

  本来以为事情过去了,但第三天早晨,公司人事部通知唐先生办理劳动合同解除手续,理由就是他在工作时间上网聊天,而公司规定:员工在工作时间,一律不准上网聊天,因此,他严重违反了公司的规章制度。

  工作时间内,上网聊天一次能否算是“严重违反公司的规章制度”?对此,王伟律师认为,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是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之一。而唐先生在工作时间上网聊天,确实违反了公司的规章制度,公司可以依据规定,对其进行适当处罚,但是否属于“严重”的情形,还有待商榷。

  一般来说,多次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或者违反规章制度给单位造成较大损失或不良影响的,或者违反规章制度经过多次教育仍不改正的,才可以被认为是“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而唐先生工作时上网聊天,仅此一次,也没给单位造成什么损失和不良影响,并且,他也认真检讨错误并愿意改正,显然不属于“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情形。

  近日,王伟律师找到该公司有关负责人,就此事件进行了分析协商,最后,公司同意恢复与唐先生的劳动关系,唐先生也表示以后再也不犯类似错误了。新商报讯(记者曲家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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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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