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台州:宝马一车三抵 三被告分别获刑——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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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台州:宝马一车三抵 三被告分别获刑
2010年03月31日 19:56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中新网台州3月31日电(记者 李飞云 通讯员 高贝)一辆抵押给了银行的宝马车被人伪造了车辆登记证件再次用于抵押借款,放贷方发现受骗后,为了转移风险挽回损失,竟来个依样画葫芦,再次伪造证件将该宝马车用于抵押,没想到聪明反被聪明误,3月31日,浙江省台州市路桥区人民法院开庭审判此案。

  2008年7月份,从事民间放贷的王新端、茹磊从李宝庆处以155000元的价格抵押一辆宝马车,约定还款时间到了, 李宝庆却没有出现,于是二人就准备办理车辆过户。没想到,该宝马车早已抵押给了银行,车辆登记证件也是李宝庆伪造的。

  担心“钱”“车”两空的王、茹二人迟迟不敢报案,自认倒霉地小心使用该宝马车。作为朋友的徐巍在了解到王、茹二人一年多了还未将车子出手后,积极为他俩想起了办法。2009年8月份,三人最终商量决定利用李宝庆伪造的车辆登记证件再将该宝马车重新抵押给他人,以挽回一些损失。

  很快,徐巍就伪造了一张名为“李宝庆”的假身份证,通过报纸广告联系了愿意抵进这辆宝马车的杨某,并约好在路桥区一银行门口交易。

  8月27日,徐巍利用伪造的“李宝庆”的假身份证和原先李宝庆伪造的假车辆登记证件获取了杨某的信任,将该宝马车再次抵押给杨某,骗得杨某人民币145500元。几天后,杨某发现该宝马车的证件有问题,即向警方报了案。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徐巍、王新端、茹磊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结伙骗取让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了诈骗罪,故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徐巍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3万元,王新端有期徒刑4年6个月,并处罚金2万5千元,茹磊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1万5千元。(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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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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