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体罚诱发学生精神分裂 学校赔偿受害者逾8万——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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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师体罚诱发学生精神分裂 学校赔偿受害者逾8万
2010年04月12日 13:31 来源:湖南日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教师体罚学生诱发其精神分裂一案终于有了结果:常德市中级人民法院近日作出终审判决,维持石门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由石门县蒙泉镇磐石中学赔偿李某各项损失和精神损害抚慰金共计81261元。

  2007年4月17日上午,蒙泉镇磐石中学体育教师田某上体育课,发现学生李某做操时动作不符合要求,便指责他,并当着全班同学的面踢了李某下腹部一脚。此事发生后,李某情绪变得低落,性格更加孤僻,学习成绩直线下降。2008年2月,家人发现李某语言明显减少,行为异常,便带他到中南大学湘雅二医院检查,被诊断为精神分裂症,先后花去治疗费3.8万余元。李某母亲诉至石门县人民法院,请求判令磐石中学和田某赔偿医疗费等损失20万元。

  法院认为,老师体罚是李某患精神病的诱发因素,但非主要原因。李某患有精神疾病的民事责任,应由被告承担次要责任,原告李某家属负主要责任。因田某系磐石中学正式教师,依据《学校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相关规定,应由磐石中学替他承担全部民事赔偿责任。 据此,法院判决磐石中学赔偿李某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后续治疗费等损失61261元,精神损害抚慰金2万元。(记者 李宁 何淼玲 通讯员 徐光明 谭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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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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