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入住宾馆洗澡死 家人将宾馆告上法庭——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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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男子入住宾馆洗澡死 家人将宾馆告上法庭
2010年04月21日 15:10 来源:中国法院网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屈先生入住宾馆洗澡时,因缺氧死于浴室,屈先生的妻儿认为宾馆没有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将宾馆诉至法院,索赔丧葬费、精神抚慰金等共计54万余元。宾馆辩称其有合法的营业资格,浴室规格符合国家规定,不同意承担责任。4月20日下午,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依当事人申请调取了事发当日公安机关现场勘查卷宗后,再次开庭审理了此案,双方代理人在法庭上展开了激烈辩论。

  庭审中,原告代理人称,宾馆的浴室大小不符合建设部2006年出台的相关规定,浴室面积只有2平方米,小于规定的2.5平方米,狭小浴室通风不畅直接导致了身体健康的屈先生因缺氧死于浴室。原告代理人出具了屈先生的医保卡及记录,证明屈先生近一年多都没有接受过任何治疗,原告认为,屈先生猝死的原因是宾馆没有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宾馆应为此承担责任。

  宾馆则辩称,开业前,宾馆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查,浴室的建筑标准符合规定。宾馆是2005年开业,原告出具的于2006年颁布的文件规定对宾馆没有约束力。公安机关的笔录中载明屈先生当晚喝了酒,而且去世时是躺在床上,公安机关载明屈先生的死因是猝死,如果屈先生确因洗澡时通风不畅窒息死亡,应该记载为窒息死。事发后宾馆的工作人员立即拨打120,并及时报警,已经尽到相应的义务,因此不同意原告的诉讼请求。

  此案没有当庭判决。 李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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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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