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金华4月21日电(记者 汪恩民 通讯员 浙检)4月20日,浙江金华市浦江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对街道干部周金根涉嫌滥用职权案提起公诉。据悉,周金根滥用职权,造成国家和集体直接经济损失213万余元。
今年56岁的周金根原系浦江县仙华街道办事处党工委委员,今年1月22日,因涉嫌滥用职权罪被浦江县检察院依法逮捕。
2005年3月起,周金根等人根据浦江县仙华街道办事处的安排,负责“云宫下山脱贫”重点工程工作。2005年底和2006年8、9月份,涉及到该工程的浦江县仙华街道后塘自然村第二、三村民小组要求“云宫下山脱贫”工程在政府划定的红线外多征用土地,以使该村更多的农民达到失地农民保险的标准,多获得国家补偿。负责该工程的周金根明知未经批准不得在红线外征地,但依然在没有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的情况下,滥用职权,擅自同意多征地。
在周金根同意之下,“云宫下山脱贫”工程最终在后塘村第二、三村民小组违法多征用土地9679平方米,国家为此多支付了56万余元的征地费与青苗补偿费。接着,周金根又指定后塘村的驻村干部洪某在该村第二、三村民小组143名失地农民保险登记表上签字。报经浦江县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批准后,上述农户得到了失地农民保险,国家和集体为此多支付了157万余元补偿款。
浦江县检察院认为,周金根身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造成国家和集体直接经济损失213万余元,数额特别巨大,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构成滥用职权罪,遂依法提起公诉。(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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