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偷被抓后绑在树上体罚 民警律师称用私刑涉违法——中新网
本页位置: 首页新闻中心社会新闻
    小偷被抓后绑在树上体罚 民警律师称用私刑涉违法
2010年05月05日 17:31 来源:长沙晚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昨日上午8时许,两名小偷在长沙县某工地盗窃时,其中一人被施工人员当场逮住。可是,施工人员并没有向警方报警,而是将小偷捆绑在树上实施体罚。施工方的气愤之情可以理解,但其私自用刑的做法是否可行?

  昨日上午12时许,当记者赶到事发楼盘时,施工方已经将小偷带到了办公室,相关人员拒绝向记者介绍有关情况。随后,施工方相关负责人趁人不备,将小偷悄悄带上了轿车,然后开车离开。

  记者立即拨打了110报警。民警赶到现场后,立即要求施工方将小偷带到派出所。这时,施工人员才透露,昨日早上8时左右,两名少年来到建筑工地偷扣件,结果被他们发现,其中一名男子没来得及逃跑,被他们当场逮住。“他们偷了几次了,偷扣件和钢管去卖钱。”一名身穿白衣的施工人员说,“一个人进来偷,另外一个人骑摩托车等他,大概十四五岁的样子。”

  没过多久,记者接到民警通知,称施工方相关负责人已经将小偷带到了新安派出所。

  下午2时30分许,记者来到新安派出所。施工方相关负责人称,被抓时小偷腰上绑的全是偷来的扣件,虽然价值只有五六十元,但由于工地屡屡失窃,他们怀疑这名小偷之前也曾在此作案,所以才在抓住小偷后采取了“非常”措施。记者注意到,这名小偷的手腕上有明显被绳索勒出来的伤痕。

  民警表示,市民在抓到小偷后,应及时报警,而不能采取私刑,施工方的做法涉嫌违反治安管理法。对此,湖南一星律师事务所叶翔锋律师说,市民仇恨小偷的心理可以理解,但小偷也有自己的人身权利,捆绑、殴打小偷等采取暴力行为,如果不是正当防卫,都是法律不容许的,情节严重的会构成犯罪。当然,小偷也要为自己的偷窃行为承担法律责任。(记者 陈勇)

    ----- 社会新闻精选 -----
商讯 >>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视频图片2010}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