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高位截瘫无法行走,强烈渴望能站起来的黄女士轻信张刚(化名)可通过推拿使她重新站起来,却不料推拿不当造成骨折。黄女士将张刚告上法庭,要求其赔偿医疗费、精神损害抚慰金、伤残金等共计11.5万余元。日前,上海市一中院审理此案,并作出维持原判的二审终审判决:张刚赔偿黄女士医疗费、护理费等共计人民币3.2万余元。
黄女士自车祸后两腿麻木,无法正常行走已十余年。2009年3月,她经人介绍认识了自称是中医按摩师的张刚。在看过黄女士病情后,张刚称只须十天就可以使她坐起并站立、行走。
黄女士于是请张刚每日上门推拿。然而一周后,张刚给黄女士推拿时,她突然感到腿部疼痛难忍,动弹不得。张刚立即给了黄女士1000元,要她去医院看病。经诊断,黄女士左侧大腿股骨骨折,住院14天,花费医疗费人民币1.7万余元。
后来黄女士才知,自称是中医按摩师的张刚其实是一个环卫工人。张刚自知理亏,写下自述书一份:“黄的腿是我推拿不当引起的,我会负责任的。”黄女士拿着这份自述书诉至法院,向张刚索赔11.5万余元。
一审法院经过审理后,判决张刚赔偿黄医疗费、护理费等共计人民币3.2万余元,扣除之前张刚已经支付的1.7万元,还需支付余款1.6万余元。黄女士不服,又向上海市一中院提起诉讼。
市一中院审理后,作出维持原判的决定。(刘慧 宋宁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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