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福建)闽侯的曾先生很郁闷,他未曾驾车到江西,却莫名其妙收到江西警方送达的《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处罚决定书》。昨日,本报记者电话采访时,江西警方才表示是有人冒用曾先生的驾驶证,目前已撤销了对曾先生的行政处罚。
曾先生说,此前他在闽侯一家公司从事啤酒配送工作。4月8日,他收到江西省交警总队直属三支队寄来的《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处罚决定书》。这份处罚书称,3月26日,曾先生驾驶闽ACB256车辆,在福银高速公路江西境内路段超速65%,根据有关规定吊销其驾驶证。
曾先生说,3月26日那天他在闽侯家中,当日还前往当地村委会办事,而且驾驶证原件也一直随身携带。他马上联系江西省交警总队直属三支队,对方让他等通知。由于问题一直未解决,他分别于5月12日和27日前往江西鹰潭处理此事,但对方还是让他回家等通知。如今事情已过去两个月了,曾先生仍未得到一个明确的回复。因为此事,他还失去了啤酒配送的工作。
昨日上午,记者电话联系了江西省交警总队直属三支队交通科,负责人告诉记者,支队领导获悉此事后十分重视,责成有关部门调查。经查,驾驶闽ACB256的司机冒用了曾先生的驾驶证,同时当班民警在执法中也存在疏忽。
该负责人称,江西警方已于6月1日撤销了对曾先生的行政处罚决定,同时将违法车辆的车牌号码通报至江西省内各个省际路口,并将与福建警方联手追究违法者的相关责任。(记者 叶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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