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用假身份证户口簿登记结婚 有3个“合法”妻——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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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男子用假身份证户口簿登记结婚 有3个“合法”妻
2010年06月09日 15:06 来源:广西新闻网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6月7日,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两起持假证结婚案件,法院依法撤销案件中双方所持有的《结婚证》。其中一起案件中,一个男子居然有3个妻子,他与每一个妻子都领了《结婚证》,而且《结婚证》都是真的。原来,该男子用不同的假身份证和户口簿,分别与3名女子结婚,得到妻子的信任后,就拿着妻子的钱“人间蒸发”。据悉,6月1日起,全区婚姻登记系统联网,类似这样的骗局将被卡住。

  2008年1月,经人介绍,阿敏与自称叫阿李的男子认识。经过两个月的“热恋”,同年3月,阿敏与阿李到南宁市兴宁区民政局登记结婚。婚后不久,阿李说要出去做趟大生意,便拿着阿敏的积蓄“人间蒸发”。连续1个月没有阿李的音讯,阿敏这才发现异常,她按照阿李的身份证和户口簿的住址去查询,可在这个地址找到的人却并不是阿李。阿敏这才到派出所报案。更让她气愤的是,随后公安民警调查发现,自己的“丈夫”竟然有3个“合法”的老婆。原来阿李在与她结婚的同时,还分别于2008年9月11日、10月10日与陆某某、何某某登记结婚。丈夫不但骗了自己,还同时欺骗了另外两名女子。阿敏遂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法院撤销兴宁区民政局为他们颁发的《结婚证》。

  兴宁区人民法院在审理案件后认为,兴宁区民政局在给阿敏办理《结婚证》过程中,由于受自身条件限制,无法识别虚假的身份证及户口簿,因而错误地向他们颁发了《结婚证》。依据相关法律,法院撤销了南宁市兴宁区民政局为阿敏颁发的《结婚证》。

  作为为阿敏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兴宁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如何看待这个案件?昨日记者采访了该处婚姻登记员小蒋,小蒋表示,过去由于仅凭肉眼查验身份证和户口簿,往往很难辨别其真伪。有时当他们感觉第二代身份证颜色等有疑问时,一般也不敢当着当事人的面说是假证,而是到派出所请民警辨认真伪。因此往往让一些持假证的人得逞。

  据了解,今年6月1日起,全区婚姻登记系统实现了联网,婚姻登记机关设置了身份证读卡器。婚姻登记员只要将第二代身份证往机器上一放,就能分辨出证件真伪。类似这样被持假证男子骗婚的骗局将会被卡住。(记者 王斯 通讯员 欧云略 孙晓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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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吴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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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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