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无锡6月11日电:(孙权 杏萍 群英)江苏省宜兴市人民法院今日宣判一起贩卖毒品案,被告人小园、小兵、小杰三人毒瘾缠身,多次贩卖毒品以贩养吸,被法院依法分别判处有期徒刑3年3个月、6个月、1年,并处罚金。令人扼腕的是,这三名被告人中年龄最大的只有19岁,最小的17岁。
2009年11月初,曾是同学的小兵和小杰受身边朋友唆使开始吸食冰毒,后毒瘾缠身欲罢不能。由于两人一个在校上学,一个待业在家,均无收入,在毒瘾摧残下,二人铤而走险联系在酒吧工作的少女小园,商议“以贩养吸”。2009年11月至2010年1月期间,小兵先后7次从小园手中购买冰毒8.6克,小杰将其中的0.9克在宜兴贩卖给他人,所得钱财用于二人的吸毒开销。
2010年1月8日晚,小杰被公安机关抓获,其存放在女友包中的冰毒0.8克被当场查获。2010年1月11日,小兵与小园在无锡市南长区某新村附近交易时,被公安机关当场抓获,缴获冰毒2.9克。
法院开庭审理时,三人庭上哭诉,称染上毒品是因交友不慎,加上缺乏法律知识,以致走入歧途。经过法庭教育,三人认识到自己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并请求法庭给予从轻处罚。法院审理后认为,公诉机关指控的三个被告人的罪名成立,应受到刑罚处罚。但鉴于小园、小兵犯罪时未满18周岁,归案后能认罪,遂分别作出前述判决。
“父母在孩子的成长中要多多关心,不能放任不管。”承办法官表示,目前青少年犯罪呈低龄化,这些孩子大都受身边人的不良影响,才走上歧途,如果这些孩子的亲人们多点关心与照顾,情况会大有改观。(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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