撞到人后不但没有马上报警、救治,还把伤者留在快车道上,致其被后来车辆碾压致死。日前,市检察院第二分院以涉嫌故意杀人罪对袁宏提起公诉。
1995年来沪后,袁宏从一个泥瓦工一直做到个体装潢小老板,却又因一念之差成了阶下囚。
今年2月6日晚上11时许,袁宏从嘉定区外冈镇驾车回甘柏村暂住地。途中,袁感觉撞到了东西,挡风玻璃中间也被撞出了一个洞。他下意识踩了刹车,但由于天雨路滑,车向前滑行了一段才停下。袁下车发现前轮下卡着一名女子,发出呻吟声,但头上和身上没有血。他以为对方假装被撞来讹诈,就用双手拉住伤者的双肩,把她从车轮下拖出,放在快车道上,然后开车离去。
袁给妹夫打了电话,说撞到东西,让他来看看。妹夫在马路边找到袁,问他:“你撞到什么了?报警了吗?”袁宏回答说:“我撞人了,没报警,手机没电了。”然后就用妹夫的手机打了110报警,并让妹夫开车送他去派出所投案自首。自首后袁得知,那名受伤女子已经被后来车辆碾死。(牛军莹 郭剑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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