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6年10月03日 19:14 来源:中国新闻网

10月2日,新疆伊宁县公安局执勤民警查处一起交通违法行为。经查,驾驶人衣某驾驶一辆轻型货车,运载一头成年大牛和一头小牛前往牲畜交易市场。衣某将成年大牛置于货斗,擅自拆卸驾驶室后排座椅,将小牛放在后排座舱内,其行为构成擅自改变机动车已登记结构、客货混装两项违法行为。 执勤民警现场对衣某进行了交通安全警示教育,并依法作出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同时,民警督促其立即整改,要求将小牛转移至货车货斗,或联系其他车辆转运,及时消除道路安全隐患。(来源:伊宁县公安局 作者:艾克兰木、高月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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