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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页 《知音》上市考问文化企业道德(2)

2012年06月01日 09:57 来源:中华工商时报 参与互动(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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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证监会发布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申请上市的企业面临的审核内容包括:主体资格、独立性、规范运行、财务会计、资金运用、环保要求等。对于企业道德及其社会责任,《管理办法》并无特别要求。

  由此可见,上市与否仅能体现一家企业的经济实力与融资手段,而至于其文化品味及社会责任的问题,公众当然有评判的自由,但不能以此作为阻碍其上市的理由。

  在任一行业,企业的终极目标,都是在合法的框架内,实现其利润的最大化。上市不过是企业实现这一目标的手段。尽管在现代社会,民间对于企业道德及其社会责任提出了更高的期许,但这仅仅是一种期许。公众当然乐于见到更多品味高雅,并担负起社会责任的企业,但对企业自身而言,并没有这样道德义务。毕竟,资本市场不是道德殿堂,不是文化奖台,它自有一套逻辑。

  有业内人士表示:《知音》是否能够上市,并不取决于这本刊物的内容如何,而取决于她是否满足了某种市场需求,创造了某种市场价值;取决于她是否达到了一个企业必须具备的上市标准。只要她在法律框架内遵循了市场的意志,那她的上市之路就应畅通无阻。

  上市不能掩盖低俗化

  上市只不过是企业的一种融资手段,即便不选择上市,企业还可以通过其他多种方式进行融资。因此,一方面,不应以低俗化为由,阻扰企业上市,另一方面,也不应将上市与否作为衡量企业道德与品味的标杆。一家品味不高,缺乏道德责任的企业,绝不会因为上市就华丽转身。

  前不久发生的归真堂申请IPO风波。与反对《知音》上市所持理由一样,反对归真堂上市的人士所持的是道德的大旗。在他们看来,资本市场似乎是一个必须提倡道德的场所,进入市场的公司一个个必须是“为人师表”的楷模。这种观点与现实的市场自然是格格不入的,按照这种思路,资本市场上每一个上市公司都可质疑。由于企业上市需要接受证监会发审委的审核,因此在某些人看来,企业进入市场是一种荣誉,是政府对它的嘉奖。

  中国资本市场的IPO号称奉行“市场化”的原则,根据这样的原则,类似归真堂、《知音》这样的企业,它们是否能如愿进入IPO的队伍,取决的应该是市场的意志。市场并不对道德形成必然的排斥,比如,那些动物保护主义者可以拒绝购买归真堂股票,认为《知音》低俗的人士也可以对它的股票不屑一顾。然而,他们并不能剥夺别的投资者购买归真堂股票和《知音》股票的权力。

  树立文化企业的“公信力”

  面对公众与媒体的种种质疑,来自官方的声音还是支持《知音》上市的:国家新闻出版总署署长柳斌杰日前强调,希望《知音》通过上市,不但将企业做大做强,在内容上也要进一步提升文化品位,给公众一个满意的交代。“新闻出版总署正在重点推动中央四大集团里的股份公司上市,这已经列入中央计划。此外,还有一批地方报业、出版集团也在排队上市。”

  柳斌杰说,把文化企业推向股市,就必须经过公众的监督和审查,这是上市公司公开性的特点。《知音》还没有上市,在证券公司讨论的过程中公众就提出了意见。文化企业上市要注意企业本身的品位,绝对不能把那些生产文化垃圾的企业推到股市上去,这对公众是不负责任的。《知音》也要从公众批评中吸取正确意见,在通俗化过程中注意文化品位,不能把通俗化当做低俗,要克服这个问题。同时公众对文化也要区别对待,当前阅读已经是对象化、分众化、个性化,需要各种各样的刊物、各种各样的文化满足不同层次读者的需求。出版企业本身要努力提高文化品位,能够体现核心价值观,帮助社会重建高尚的道德风尚,引导社会形成健康向上的氛围。希望《知音》通过上市,不但将企业做大做强,在内容上也要进一步提升文化品位,给公众一个满意的交代。 记者李涛

【编辑:王安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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