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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页 “PE之都”乱战:无钱可赚洗牌在所难免(3) 查看下一页

2012年06月18日 07:47 来源:中国证券报 参与互动(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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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避免恶性竞争 统一监管应提上日程

  各地为何热衷大搞PE?“扩大税源和政绩考量是动力。”一位PE人士直言不讳。

  但接受中国证券报记者采访的各地官员们都否认这一说法。“我们吸引PE前来注册和投资,最主要的手段就是税收减免。你把PE引进来了,但它不投你当地的企业,这样企业发展不起来,扩大税源是无稽之谈。”上述山西官员认为。

  他坦承,钻政策空子的PE肯定存在。但PE的发展是一个大浪淘沙的过程,最终会沉淀一批真正专注于实业投资的PE。“企业壮大了,PE也得到了应有的回报,这种良性循环促使部分PE扎根当地,继续为其他企业服务,而这是政府乐见其成的。”

  但事实上,上述PE人士指出,引入PE对地方来说几乎是零成本。“地方招商引资,需要拿大量的土地和优惠政策换项目,并且项目周期长。但只要PE在我这里注册,在不在这里投资不要紧,只要它产生了投资收益,就得向我缴税。这样‘白捡’的税,各地当然希望‘多多益善’。”他说。

  新疆自治区政府公布的数据显示,2011年,股权投资类企业已在新疆实际完成各项税收1.91亿元,地方留成近8000万元。

  此外,政绩考量也是一些地方决策的关键影响因素之一。上述PE人士还透露,一些地方政府热衷打造所谓“经济特区”、“金融中心”,PE的多少及规模是一个很重要的指标。于是,不管当地是否具备相应的金融条件,先用极具诱惑力的条件把PE引进来再说。但是,很多地方的如意“算盘”可能落空。据清科集团研究,目前中国的PE版图并没有因各地的争抢而出现大的改变。

  从基金数量、规模和投资案例来看,PE第一梯队仍然是京、津、沪、深;第二梯队是经济发达的东部省份和正在崛起的部分中西部省份,比如浙江、江苏、广东、湖北、四川、山东等;第三梯队主要集中在经济欠发达的西部省份。

  一位业内人士表示,中西部地区虽然可以出很优惠的政策吸引PE,但京沪深等地有相对成熟的市场环境和PE产业链服务,如证券交易所、产权交易所、金融机构聚集区、高端人才资源、活跃的民营经济和科技型企业,这些是中西部地区短时间内无法达到的。

  比如,云南虽然出台了关于发展PE的好几个文件,但在云南注册的PE并没有增加多少。

  “一个地方PE的发展水平与政策、经济发展程度、产业特点、金融环境息息相关。京津沪深等地在这些方面处于领先地位,PE聚集是自然的事。但一些省份明显不具备条件,也大搞PE,这就有点‘拔苗助长’。”PE业内人士说,“其实,有几个‘PE之都’就够了,它们可以辐射到周边省份、城市,当地政府只要把产业发展好了,PE就会主动来找项目了。”

  事实上,今年以来,有关部门试图在税收等方面统一监管,避免各地恶性竞争。

  一个不愿具名的国家发改委官员告诉中国证券报记者,从国际惯例看,国家通常只对创业投资基金这种市场失灵的领域给予适当政策扶持,对一般性股权投资基金,因其已是市场充分有效的领域,故不再给予政策扶持,而是通过适当监管防范风险。

  国家税务总局税收科学研究所研究员魏志梅撰文称,近年来国内不少地方政府竞相出台针对股权投资基金各类优惠政策。其中,不少属于越权减免税政策。

  根据财政部、国税总局的规定,个人投资者的税率,无论你是普通合伙人还是有限合伙人,必须参照个体工商经营所得,适用5%-35%的税率缴税。而不少地方的税率为20%甚至更低,还享受税收返还、奖励等优惠。

  魏志梅称,名目繁多的地方性税收优惠政策,不仅助长了“全民PE”,造成了行业的恶性竞争,而且为一些不法分子进行非法集资创造了条件。因此,从维护国家税法统一,促进股权投资行业稳妥发展的角度考虑,有必要对地方所出台的各类越权减免税政策进行清理整顿。据了解,目前国家税务总局可能提高PE税率及统一全国PE税率的政策预期成为业界关注的焦点。

  实际上,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是,地方政府似乎对PE监管普遍采取“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态度。天津的一名官员说,现在新疆、山西等地出台鼓励PE发展的政策,原则上值得肯定,但如果监管不跟上,难免出现非法集资案。

  但上述PE人士表示,中西部地区是发展心切,巴不得PE们都来。而PE对监管是极其敏感的,一提加大监管,PE投资就会降温。投资一降温,地方就会受到损失,政绩也将打折扣。因此,地方政府没有加强监管的动力。

【编辑:曹文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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