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滇池部分水域到夏天会蓝藻富集(2011年7月12日摄)。秦晴 摄 图片来源:新华网
环境保护和污染治理,该不该让游客买单?
云南民族村景点附近的一家旅社老板告诉记者,如果真要开征滇池“生态保护费”,那他们只能转嫁到游客身上。“毕竟我这也不是什么大酒店,本来就没多少利润,如果真要10元一人一天,也只能算到房费里了。”
正在昆明旅游的游客肖女士到滇池周边转了转,听说昆明可能对游客征收“生态保护费”,觉得不可思议,她说:“不能本地人污染了让我们外地游客来买单,如果那样我不会再来了。”
我国生态资源保护费征收一直都在进行,征收对象主要为对生态环境造成直接影响的组织和个人。例如,云南玉溪就对抚仙湖旅游度假示范区范围内的生产企业、酒店、餐馆经营户征收资源保护费。其中,对抚仙湖旅游度假示范区内经营景区景点的单位,按其售票接待游客的人数,每人次收取5元。
但昆明欲借鉴玉溪抚仙湖收取资源保护费的做法却受到质疑。侯明明说,抚仙湖水是二类水质,滇池水却是劣五类,游客对这样的污水支付生态保护费,似乎于情于理不通。
有专家认为,将收费对象锁定为酒店、旅社的入住者,这种“一刀切”的做法也不科学。“凡是入住就收费,这样收费倒是省事了,但入住者除了游客,还有因公出差的、商务旅行者,向他们收取生态资源保护费显然不公平。”昆明理工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教授侯明明说。
有专家和网友建议,这么多年来巨额的滇池治理费也应该像公布“三公经费”一样拿出来“晒晒账”了!这样才能真正加强对治污费用的监督管理。(新华社“中国网事”记者袁雪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