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图片 | 国内·社会 | 国际博览 | 娱乐体育 | 时尚魅影 | 军事科技 | 港澳台侨 | 图片专集
你的位置:首页> 图片频道> 高清图
深圳“东门砍人”事件不属实 造谣者被抓后落泪 (1/3)
全屏观看
查看图片列表
查看原图
"← →"翻页
深圳“东门砍人”事件不属实 造谣者被抓后落泪

2014年5月28日消息,深圳,东门“砍人”恐慌事件已过去了两三天,记者昨日从罗湖公安分局了解到,深圳一网友李某前晚9时在其住所被罗湖公安带回调查。图片来源:CFP视觉中国

警方称,李某虽出于好意提醒朋友注意在外安全,将周日的东门恐慌事件说成暴力事件,在微信、QQ空间、腾讯微博等网络平台同步发布,被不明真相的网友纷纷转发,助推了恐慌事件的蔓延。罗湖警方昨日表示,李某涉嫌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昨天下午,罗湖公安分局东门派出所的办案民警魏警官告诉记者,周日当天有许多网友在网上发布东门“砍人”的信息,经过网友转发后引发现场群众更大的恐慌,进而使恐慌事件更加升级,大约有10万人次受此影响,纷纷逃离现场,造成一定范围的混乱。

根据罗湖警方调查,网友李某是最早在网上将东门恐慌事件说成暴力事件的网民。

记者了解到,前晚9时左右,刚刚回到家的李某被民警带回调查,而李某当时并不知道所犯何事。

据办案民警调查,李某今年25岁,陕西人,初中文化。2004年就来到深圳,先是在一家美容院打工,后来自己开了家美容院,美容院关门之后自己又在淘宝上开店做服装销售,因此经常要到东门进货。

昨日,在东门派出所,李某对自己的无知行为感到十分悔恨,数度哽咽。她说,事发当天,她正好有事没有去东门,在微信朋友圈看到很多朋友都说东门出事了。随后自己也发了一条,本意是想提醒其他朋友,图片也是从朋友圈里转发的。“当时有很多人在发,我真后悔在不知道真相的时候就散发了出去,引起了不必要的后果和危害。”李某说道。

魏警官告诉记者,李某的行为构成涉嫌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公安部门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并提交法院最终裁定。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之中。文字来源:新华网


发布时间:2014-05-29 08:38:33 【编辑:张越】
深圳“东门砍人”事件不属实 造谣者被抓后落泪 返回
分享到: 更多...

我要评论 查看评论(0) 顶() 踩()
编辑推荐
关于我们 | About us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供稿服务 | 法律声明 | 招聘信息 | 网站地图 | 留言反馈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总机:86-10-878266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