琼瑶告于正侵权案一审胜诉 于正发声明称将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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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5日,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对琼瑶起诉于正等侵权案进行宣判,认定琼瑶是《梅花烙》剧本的作者及著作权人。判决被告湖南经视公司等四被告停止《宫锁连城》的复制、传播和发行;判决生效10日内,被告于正需要在门户网站的公开位置向原告琼瑶赔礼道歉;于正在内的五被告一同支付原告500万元人民币。对此结果,于正工作室在第一时间发表声明,称依法提起上诉。资料图为11月16日,于正在北京参加有关该案的专家研讨会。中新社发 张浩 摄
发布时间:2014-12-25 16:49:38 【编辑:杨彦宇】
琼瑶告于正侵权案一审胜诉 于正发声明称将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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