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超跑飙车案开庭 被告人自愿认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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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1日,北京朝阳法院公开开庭审理4月11日发生在北京大屯路的超跑飙车案。两名驾驶人员均被诉危险驾驶罪。朝阳法院微博消息称,被告人唐某某因犯危险驾驶罪,被判处拘役五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元;被告人于某某因犯危险驾驶罪,被判处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八千元。二被告人明确表示不上诉。图片来源:北京朝阳法院官微
发布时间:2015-05-21 09:15:46 【编辑:李霈韵】
北京超跑飙车案开庭 被告人自愿认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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