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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台办:施正屏犯间谍罪 一审判处有期徒刑四年

国台办:施正屏犯间谍罪 一审判处有期徒刑四年

2020年11月25日 10:42 来源:中国新闻网参与互动参与互动

视频:国台办:施正屏犯间谍罪 一审判处有期徒刑四年来源: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11月25日电 国台办25日举办例行发布会,针对“施正屏间谍案”,发言人朱凤莲表示,据了解,11月24日安徽省马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施正屏间谍案作出一审宣判,认定施正屏犯间谍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二万元。人民法院严格依法审理案件,充分保障了施正屏的各项诉讼权利。

11月25日,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在北京举行例行新闻发布会。发言人朱凤莲透露,安徽省马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11月24日依法对施正屏间谍案作出一审宣判,认定施正屏犯间谍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二万元。
<a target='_blank' href='http://www.chinanews.com/'>中新社</a>记者 张宇 摄
11月25日,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在北京举行例行新闻发布会。发言人朱凤莲透露,安徽省马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11月24日依法对施正屏间谍案作出一审宣判,认定施正屏犯间谍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二万元。 中新社记者 张宇 摄
【编辑:李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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