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已故歌手陈琳两任丈夫争房产 前夫称现任曾放弃

2012年08月24日 04:20 来源:京华时报 参与互动(0)

  已故歌手陈琳两任丈夫争房产

  前夫出示证据称陈琳丈夫自愿放弃继承遗产因此无权起诉

   歌手陈琳三年前跳楼身亡,三年后,为了一套房子,陈琳的现任丈夫张超峰将陈琳前夫沈永革起诉到朝阳法院。昨天下午,朝阳法院开庭审理此案。

  张超峰诉称,2007年11月陈琳与沈永革协议离婚,约定将朝阳世贸国际公寓一套房产以赠与的形式过户到陈琳名下,房贷由陈琳负责支付。2009年7月,张超峰与陈琳登记结婚。2009年10月31日,陈琳坠楼身亡。

  张超峰称,沈永革与陈琳离婚后,直至陈琳去世时,也未将那套房给付陈琳。后其调查发现,早在2010年10月,沈永革悄悄将上述房产低价转卖给他人。张超峰认为,沈永革的行为侵犯了陈琳继承人的合法权益。张超峰诉至法院,要求确认沈永革将原本赠与陈琳的房产卖予他人的合同无效。

  昨天,沈永革的代理人在庭审中出示了一份“放弃继承遗产声明书”作为证据。这份日期为2009年11月的声明书,由张超峰签字,声明“我自愿放弃对妻子陈琳所有遗产的继承权,陈琳母亲是陈琳遗产的唯一继承人”。因此,沈永革一方称张已放弃继承遗产,无权再来起诉。另外,代理人称,房子是陈琳母亲转让出卖的,并非是沈转卖给他人。

  针对沈永革出示的这份“声明书”,张超峰的代理人称需核实,因此申请10天的质证期。张超峰在接受媒体采访时称,当时正在处理陈琳后事,他的精神压力很大,被逼无奈签了字,“连看都没看”。

  目前,案件还在审理中。(记者王丽娜)

【编辑:王峥】

>文娱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6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