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天一涉强奸罪被批捕 或将面临10年以上有期徒刑
2013年03月08日 09:11 来源:信息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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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天一。(资料图片)
据央视报道,李天一以涉嫌强奸罪昨天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在此前的2月20日,李冠丰(曾用名李天一)等5人因涉嫌强奸被北京警方抓获,随后被刑事拘留,在完成调查后,警方向北京市海淀区检察院报送案件相关材料,以涉嫌强奸罪提请批准逮捕。
李天一事件回顾:
2013年2月22日,据实名认证为“香港《南华早报》网站编辑”的网友“王丰-SCMP ”爆料称:“海淀公安分局21日晚上以涉嫌轮奸刑事拘留了一名叫做“李冠丰”的年轻男子。名字虽然改了,但还是有人认出来他真正是谁”。“王丰 -SCMP”在博文最后,附上了李双江之子李天一的网页链接,暗指涉事男子就是李天一。
2月22日下午,北京警方证实,李双江之子李冠丰(原名李天一)目前已被刑拘。根据我国的相关法律规定,如果李天一行为被认定为轮奸的话,他将被判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2月23日,根据媒体报道,涉嫌此次案件的受害人身份被曝光,受害女性十七八岁,非北京户籍。
【编辑:鲍文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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