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某某案定于8月28日开庭 不公开审理
2013年08月24日 13:59 来源:四川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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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互动(0)昨日,北京法院网官方微博“京法网事”公布:“经与海淀法院核实,海淀法院将于2013年8月28日依法不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李某某等五人涉嫌强奸一案。”并公布了有关涉及个人隐私、未成年人的案件不公开审理的法律规定。而李某某同案被告辩护律师李在珂也在新浪微博上公布消息称,李某某涉嫌轮奸案将于2013年8月28日9:30在海淀法院开庭。案件中杨女士的代理律师田参军昨日也更新微博确认了开庭时间,“李某某等涉嫌强奸案将在海淀法院第17法庭正式开庭审理。为更好地做好开庭准备工作,本律师决定即日起暂停更新微博,暂停接受任何媒体的采访。由此给有关各方带来的不便,本律师深表抱歉!”(曾灵 整理)
【编辑:张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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