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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传梦鸽梦鸽上交法院的材料 称酒吧其他人作假证

2013年08月29日 15:47 来源:深圳晚报 参与互动(0)

  李某某

  不承认殴打、不承认发生性关系

  8月28日上午9时30分,李某等5人涉嫌犯强奸罪一案在海淀区法院开庭审理,由于案件涉及未成年人,庭审不公开审理。开庭之前,接受采访的被告人律师均明确表示,将做无罪辩护。而被梦鸽公开举报的酒吧工作人员张某,则自愿出庭作证,以证明李某等人强奸被害人。据了解,当天庭上5名犯罪嫌疑人均不认罪。被告李某某现场翻供,否认殴打,否认与杨某发生性关系,说自己喝醉了,睡着了,一切都不知道。

  据报道,庭审当天,李天一表现平静。

  梦鸽之行

  现身时,上百记者拍照,安保开道

  昨日上午,距李天一案件开庭还有一个小时。

  八九位安保人员在法院正门严阵以待,并布置警戒线,草木皆兵。现场警力已开始维持场外秩序。雨停了,仍烟雾迷蒙。长长的警戒带把法院绕得严严实实,同时,法院周边四个角落都有警车镇守,警员眼神犀利,如临大敌。路人们匆匆走过,一脸好奇。据“北晚新视觉”报道,上午9时20分,穿着花衬衣、黑裤子,戴着一副墨镜的梦鸽突然从海淀区法院西边的路口往法院大门方向走过来。聚集在警戒线外的上百名记者瞬间冲进警戒线,往梦鸽方向冲去。梦鸽看着大家,站着没动,还稍微转下身,以方便记者们拍照。随后,高高举起的众多照相机围着梦鸽缓缓移动,担任警戒任务的几名警察根本无法阻挡。

  面对记者们的提问,梦鸽一言不发,她稍微低着头,一直往法院安检口走去,警察则不停劝记者们回到警戒线外。最后 4位保镖开路。等梦鸽进入法院,记者们才逐渐散去。

  梦鸽走进法院后,先向工作人员咨询厕所在哪儿。从厕所出来后,她才走进法庭。通往17法庭的楼道口,被法警用屏风给拦住了,记者无法通过。

  梦鸽之装

  着装过于花哨艳丽不合时宜

  有网友对梦鸽昨天出庭的着装进行了点评:尽管梦鸽是个演员,登惯了舞台,但作为被告人母亲,儿子成为轮奸嫌疑人,母亲上衣着装过于花哨艳丽,色彩和图案显得张扬外放,不合时宜;戴上墨镜无可厚非,但是这款眼镜装饰性大过隐蔽作用,整体服饰传达给人的感觉太过高调。可谓:成也着装败也着装!

  梦鸽之累

  庭审结束后当晚参加总政演出

  昨日晚8时左右

  据悉,梦鸽除白天参加儿子的庭审外,晚上还要赶场参加她所在的总政歌舞团60周年的庆祝演出,与谭晶等人轮流登台献唱,她演唱的是《祖国永远祝福你》。 这一天可谓殚精竭虑。

  梦鸽之情

  护儿心切梦鸽当庭发火

  昨日上午9时30分,李某等5人涉嫌犯强奸罪一案在海淀区法院开庭审理。

  由于案件涉及未成年人,庭审没有公开。 据了解,当天庭上5名犯罪嫌疑人均不认罪。被告李某某否认殴打,否认与杨某发生性关系,说自己睡着了。被告王某也否认殴打,认为是嫖娼。被告大魏说在车上李某某打了杨某几耳光,在房间王某踹了杨某几脚。梦鸽当庭发火,认为李(在珂)律师误导了魏说李打人,双方有争执。

  梦鸽之言

  八问法院

  昨日,网上还曝出梦鸽上交法院的材料,其中涉及了包括物证精斑在内的8项质问。据悉,被告顾问兰和称自己对这份材料不知情。

  1、梦鸽举报酒吧人员涉嫌组织卖淫和敲诈勒索,警方及法院为何不回应。

  2、警方30个小时疲劳审讯加变相刑讯逼供、威逼利诱、引供诱供、监护人与警察当场冲突晕倒在地,审讯录像被技术化处理。

  3、辩护律师提出杨某和张光耀出庭作证未落实,杨某作假证。

  4、张光耀电话提出50万私了,杨本人要求拿到20万到30万。

  5、杨某提供的诊断书前后不一致,疑制造新伤诬陷被告人。

  6、田参军提供6000元咨询费发票涉嫌伪造证据。

  7、酒吧其他人作假证。

  8、没有物证精斑,受害人杨某多处作假,包括处女膜破裂一事。

  专家解读

  要客观冷静不要抱着仇富心理

  中国政法大学的阮齐林教授接受记者采访时称:“此案的争论焦点并不是被害人杨某的身份,而是被害人是否同意发生性行为。如果被害人同意,就是卖淫行为;如果被害人不同意,就是强奸。这取决于事发当时的具体情况,不能仅凭事发后被害人的一面之词。”阮教授同时指出,本案存在一个特殊情况,就是被害人当时处在醉酒状态。在这种情况下,被害人没有具体的表示,不代表就同意了李某等人的行为。

  梦鸽及其委托的代理人一直在强调杨某陪酒女的身份,对此,阮教授表示,辩护人意图揭露杨某的人生污点,让其证词的可信性遭质疑,同时也将李某等人的行为定为“嫖娼”的可能性增加。

  阮教授认为, 大家在对待这个案子及李某等被告时,应该客观冷静,不能简单抱着“仇富”心理。

  北京市亿嘉律师事务所律师王永杰则认为:“最终,如果法院认定被告人与被害人之间是卖淫嫖娼,被告人是无罪的。如果法院认定是轮奸,李某某将会被判10年左右有期徒刑。”(记者 刘芬 整理)

【编辑:耿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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